應聘時與彩票店老闆口頭約定“打錯彩票,責任自付”。然而,店員艾某打錯一張彩票後,這張顧客不要的彩票中得116000元大獎,艾某拿走彩票兌獎。事後張老闆起訴艾某,庫爾勒市法院一審判王老闆勝訴,艾某返還獎金。艾某不服上訴,日前,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6月8日,重慶捷恆律師事務所李力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本案中艾某如若在開獎前承擔錯票付款責任,則其主張享有彩票所有權,應得到支持,事實上艾某是在開獎後支付了彩票款,明顯存在主觀惡意。”

店員打錯票中11萬,開獎後買走彩票兌獎

2020年5月初,艾某到原告張老闆經營的彩票站從事打印彩票工作。雙方口頭約定,如打錯彩票、或者與彩民發生爭吵產生退票,責任由艾某承擔,每天下班後,清算當日賬目,少多少錢都是艾某自己承擔。

5月24日晚,艾某給彩民王先生打印想要購買的彩票時因打錯號碼,王先生當場明確表態不要該張彩票,也沒有支付彩票款。這張彩票上的打印時間是20時51分55秒。艾某當場就問其他人是否願意購買該彩票,沒人願意購買,也沒人支付彩票款,艾某將彩票放在打印彩票機桌旁,在開獎之前沒有任何人支付相應價款,彩票一直放在原告彩票桌上。30分鐘後,即21時20分時,涉案彩票中116000元大獎。4分鐘後,即21時24分13秒,艾某支付彩票款後拿走彩票自行去兌獎,並領取中獎金額92,800元。

被告艾某認爲,即便彩票款尚未支付,彩票所有權仍歸訂購人彩民王先生所有,中獎後,王先生得到1萬元的報酬,表明其轉讓彩票所有權。另外,雙方是僱傭關係,有“打錯彩票,責任自付”的約定,涉案彩票所有權應該是自己的。

庭審中,彩票店主張老闆辯稱,涉案彩票打錯號碼後,放在彩票桌上無人要,所有權屬於彩票店主。艾某私自拿走彩票屬於侵佔,應予以返還。其次,艾某在開獎後支付購買涉案彩票的行爲,不屬於射幸合同成立要件,涉案彩票所有權仍然歸彩票店主。

李力律師認爲:“艾某開獎後支付彩票款的行爲違背了社會公德,射幸合同應當視爲無效,艾某需承擔相應責任。”李力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射幸合同是指一方向對方支付對價,另一方取得合同成立之初不能確定、也不必然發生的利益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一方當事人支付對價之後買到的只是一個機會或者概率。本案關鍵是雙方之間形成的彩票合同的效力問題,只要射幸合同不違背公序良俗,就能獲得法律上的正當性。

開獎後支付成敗訴關鍵

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爲,店主張老闆和福彩中心簽訂的代銷合同,其中約定,從預存款中收取電腦型福利彩票銷售款的92.5%。在訴爭彩票開獎前,因無人支付彩票對價購買彩票,按照代銷合同,該款項已從張老闆預存款項中扣除,故張老闆系彩票所有權人。其次,彩民王先生在彩票出票後,店內監控同步錄音錄像顯示,其明確表示放棄購買,艾某通過受讓取得彩票所有權的理由不能成立。第三,對於艾某主張與店主張老闆之間系僱傭關係,雙方約定因工作失誤造成的錯票責任由其承擔,故對訴爭彩票享有所有權。艾某爲此提交微信付款截圖,從該證據載明內容上看,並不能證明付款內容是錯票付款。退一步來說,即便僱員要承擔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在雙方無約定的情況下,也並不必然得出彩票所有權及中獎獎金歸僱員所有的結果。換言之,艾某如若在開獎前承擔錯票付款責任,則其主張享有彩票所有權,應得到支持。本案中,艾某在開獎後支付彩票款,其行爲違背公序良俗。

二審法院認爲,一審法院認定員工艾某向店主返還彩票中獎獎金92,800元,有相應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駁回艾某上訴,維持原判。

上游新聞記者 馮盛雍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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