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華龍證券及其高管、員工陸續接到三張罰單。6月15日,證監會網站發佈三份行政監管措施文書。由於存在投行業務內控不完善、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證監會對華龍證券採取監管談話的決定,華龍證券合規負責人和投行負責人需在當日接受監管談話。

證監會發布公告稱,華龍證券存在以下違規問題:一是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內控制度體系不健全、落實不到位,內控組織架構混亂,“三道防線”關鍵節點把關失效等。二是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未完成廉潔從業風險點的梳理與評估,聘請第三方廉潔從業風險防控不到位。

與此同時,證監會還發布了對華龍證券三名高管的處罰。證監會稱,陳牧原作爲時任華龍證券主要負責人且分管投行業務,對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負有責任,因而對陳牧原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另外,華龍證券在藍山科技精選層掛牌項目中存在內控人員利益衝突、質控和內核部門對項目組落實質控及內核意見跟蹤複覈不到位等問題,胡海全作爲時任內核部門負責人,李紀元作爲時任質控部門負責人,對前述相關違規行爲負有責任,因而對該兩人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華龍證券被罰緣起藍山科技欺詐發行案。今年4月,證監會公佈2021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藍山科技欺詐發行及相關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位列其中。這也是爲數不多直接被監管點出的系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的案件之一。

證監會指出,該案是一起新三板公司欺詐發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9年,北京藍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過虛構購銷業務、研發業務等方式,累計虛增收入8億餘元,虛增研發支出2億餘元,虛增利潤8000餘萬元,導致公開發行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華龍證券、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爲藍山科技提供相關證券服務,未按業務規則審慎覈查,出具的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新三板公司應敬畏市場規則,切勿“帶病闖關”,相關中介機構應勤勉履職,共同維護新三板市場健康發展。

因藍山科技案,華龍證券已多次被追責。2021年11月,證監會對華龍證券及藍山科技項目兩名保薦代表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華龍證券成立於2001年,系甘肅省的全牌照證券公司。2016年初,華龍證券在新三板掛牌,同年底引入山東國投、浙江永利、甘肅公航旅、甘肅國投等33家企業入股。2021年,華龍證券實現營業收入18.86億元,同比下降1.12%;實現淨利潤7.30億元,同比增長50.2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