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靖

6月17日,上海證監局發佈關於對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稱,上海證券發佈的證券研究報告《原料自主可控,引領POCT檢測發展》存在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研究報告發布前的質量控制存在不足的情形。

上述情形不符合《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九條、第十條和《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第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上海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除此以外,《原料自主可控,引領POCT檢測發展》的研報署名分析師黃卓、研究所副所長邵銳也被採取監管談話措施。

2022年1月11日,上海證券曾針對安旭生物發表了一份長達40頁的深度研究報告。上海證券稱,安旭生物具有高度原料自供能力,持續看好市場廣闊的POCT檢測賽道,並給出“買入”評級。

報告中,上海證券對安旭生物的深耕領域、所在行業的發展前景、公司自身的競爭壁壘和在研管線的競爭力進行了詳細介紹。

上海證券預計,2021-2023年安旭生物將實現歸母淨利潤7.26億元、29.88億元、16.55 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1.9%、311.5%、-44.6%,對應EPS爲11.84元、48.72元、26.98元,2021-2023 年PE估值爲15.08倍、3.67倍、6.62倍。

上海證券表示,持續看好市場廣闊的POCT檢測賽道,同時,公司屬於優質賽道內具有高度原料自供能力、品類豐富的核心POCT試劑提供商,在海外疫情催化,以及獨家自測筆銷售帶動下業績有望顯著增厚,公司未來亦可藉助大量的盈利現金進行產品研發、渠道擴建和產能提升,前景廣闊。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A股市場上新冠檢測概念風口正強,安旭生物在今年1月6日至14日的7個交易日內收穫5個20%漲停板,期間漲幅達144%。

然而就在1月11日當晚,安旭生物就發佈了澄清公告,使得雙方陷入尷尬境地。

安旭生物稱,公司關注到上海證券研究所發佈研報對公司2022年-2023年業績進行了盈利預測,但公司未接受過上海證券相關人員任何形式的訪談調研等活動,也從未向外界提供過尚未披露的相關業績數據及經營數據。公司未接受過上海證券相關人員任何形式的訪談調研等活動;報告僅爲上海證券研究所意見,不代表公司立場。

對於未來業績預期,安旭生物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未做過任何2022-2023年的業績預測。鑑於境外疫情發展及控制情況、檢測方法的選擇、境外市場推廣力度、客戶認可程度、市場競爭程度、其他國家疫情防控政策等多種影響因素,公司無法預測2022-2023年的業績情況。

同時,安旭生物強調,公司上市以後,從未接受任何投資機構任何形式的訪談調研等活動,也從未向外界提供過尚未披露的相關業績數據及公司經營數據。

近兩年,券商研報觀點與上市公司觀點相悖的案例並不少見,研報發出後被當事公司出面澄清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例如,2021年6月,華西證券在研報中稱深圳瑞捷是“第三方工程評估國內絕對龍頭”、“未來6個月潛在空間110%”。之後,深圳瑞捷股價短時間內出現持續上漲,隨後便收到深交所的關注函。

深圳瑞捷在回覆深交所關注函時否認了“公司是第三方工程評估國內絕對龍頭”的說法,並表示“經溝通,與研究報告出具方達成一致,對方即日起發起內部流程,將在一個月內完成研究報告替換,修正該部分描述”。

證監會在2021年9月回覆網友“關於加強證券公司研究報告管理的建議”的留言時曾表示,後續將持續加強證券公司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監管,規範從業人員執業行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良好秩序。

《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明確了證券研究報告形成、發佈、使用等監管規定,要求發佈證券研究報告的證券公司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平、審慎原則,有效防範利益衝突”“建立健全業務管理制度,對發佈證券研究報告行爲及相關人員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做好證券研究報告發布前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署名的證券分析師應當“保證信息來源合法合規,研究方法專業審慎,分析結論具有合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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