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對方同意拍攝是否違法”

這一話題昨天登上了熱搜榜首位

達到“沸”級別。

廣州地鐵3號線車廂內,

6月16日,

一女子遭陌生男子偷拍。

6月17日,遭偷拍女子李女士告訴記者,

當時發現有男乘客用手機偷拍自己後,

她上前呵斥並要求該乘客刪除照片,

卻被另一名男乘客回懟:

“人家拍你是看得起你,覺得你漂亮,

怪不得你這樣的女人被打!” 

下車後,李女士到派出所報警,

民警告訴記者,

確有接到此警,

已處理。

李女士表示,

偷拍的人說願意道歉,

罵人的路人不願意道歉。

法律專家表示,

在公共場合對陌生人進行拍攝,

不論是否以營利爲目的,

只要未經過對方同意,

都是違法行爲。

未經對方同意拍攝屬違法行爲即使沒有發佈網絡,

也已經侵犯了被拍攝者的生活安寧權以及隱私權。

據央視新聞

公共場合發現自己被偷拍怎麼辦?

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

立即撥打110或向他人求助。

具備取證條件的,

應及時保留現場的視聽資料。

網友評論:

防偷拍

這些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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