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吳紹志

手握萬億資管規模的中金資管設立有了新進展。

6月17日,證監會發布公告,對中金公司設立資產管理子公司申請文件提出反饋意見,提出6個問題對中金資管進行“拷問”,涉及公司發展規劃、高管資格、業務銜接、風控等方面。

其中最爲新穎的是第一個問題,證監會要求,中金公司就資管子公司的發展規劃與定位、與公司全資子公司中金基金防範同業競爭、利益衝突、利益輸送的安排進行說明。

去年3月末,爲進一步把握資產管理業務機遇,中金公司公告,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資管子公司並申請公募牌照的議案》,同意公司出資不超過15億元(含)(其中初始註冊資本10億元)設立全資子公司中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暫定名,簡稱“中金資管”)從事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以及監管機構覈准的其他業務,其中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待相關法規出臺後方可申請。

今年5月底,業界期待已久的“一參一控一牌”正式落地。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則,明確提出,在繼續堅持基金管理公司“一參一控”政策前提下,適度放寬公募持牌數量限制,允許同一集團下證券資管子公司、保險資管公司、銀行理財子公司等專業資管機構申請公募牌照。

原本中金公司已經擁有了全資的子公司——中金基金,政策出臺後,中金公司成爲首家獲得公募牌照申請反饋的券商,但是對資管子公司相應的資本實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宣佈設立中金資管的同時,中金公司宣佈,同意公司按照監管要求,視資管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情況,爲其提供累計不超過30億元(含)淨資本擔保承諾。

此次證監會反饋意見中的第五條指出,請公司結合最新情況,更新公司及資管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模擬測算表。

除了中金資管,正處於設立過程中的中信證券資管、申萬宏源資管、中信建投資管等此前都曾表示將申請公募牌照,母公司已分別控股華夏基金、申萬菱信基金、中信建投基金等基金公司。中金資管被證監會“拷問”的同業競爭、風控指標問題對其他公司而言同樣值得深思。

另一方面,高管的任職資格是一直以來監管“拷問”的重點和不可或缺的內容,中金公司也不例外。

證監會表示,根據申請材料,資管子公司擬任總經理歷任公司資管部負責人、執行負責人。請說明公司資管部負責人、執行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區別,並補充資管子公司擬任總經理在工作任職期間不同職務的履職時間段。同時,請提供資管子公司擬任合規負責人符合《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五)項條件的證明文件,並請說明擬任合規負責人在資管子公司設立後是否專職。

不過,今年4月北京證監局公佈的一份決定顯示,中金公司資產管理部執行負責人馮平被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經查,中金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存在對具有相同特徵的同一投資品種採用的估值技術不一致的情況。二是使用成本法對私募資管計劃中部分資產進行估值。馮平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在公司業務銜接安排方面,證監會要求中金公司結合最新情況,更新完善資產管理業務了結計劃:

一是請公司論證設立資管子公司承接業務,是否適用集合資管計劃合同中關於“被依法取消集合計劃管理資格的,管理人職責終止”條款。

二是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了結計劃未對部分資管計劃的委託人不同意因設立資管子公司導致管理人變更的情形進行安排,請予完善。

三是請說明資管子公司設立後、公司存量財富管理類資管產品轉移至中金財富前的銜接安排。

證監會提出的第四個問題同樣和中金財富相關,要求中金公司說明與中金財富關於資管業務劃分方案的落實情況。

中金財富(原名“中投證券”)是中金公司從匯金手中收購的一家全牌照證券子公司。2021年,中金公司完成境內從事財富管理業務的20家營業部整合至中金財富。整合後,中金公司作爲母公司開展投資銀行業務、股票業務、固定收益業務、資產管理業務、私募股權業務;中金財富作爲全資附屬公司開展財富管理業務。

反饋意見的最後,證監會表示,根據申請材料,公司擬設資管子公司的《新設企業名稱保留告知書》中企業名稱保留已過期,請公司補充提交在有效期內的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如公司選擇採用告知承諾制辦理,請提供告知承諾書)。

中金公司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資產管理部的業務規模爲11283.47億元,較2020年末增加120.0%。產品類別方面,集合資管計劃和單一資管計劃管理規模(含社保、企業年金、養老金及職業年金)分別爲5683.21億元和5600.26億元。管理產品數量747只,較2020年末增加24.9%。

另據中國基金業協會披露的數據,截至2022年一季度,中金公司私募資產管理月均規模7045.66億元,行業排名第二,僅次於中信證券。

中金公司表示,2022年,公司將持續夯實資管業務能力,推進完善投研體系建設,持續優化產品佈局,豐富產品種類,加強客戶覆蓋,推進金融科技建設,提升爲各類客戶提供綜合性資管服務的能力,促進向更高附加值的業務模式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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