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辦張會員卡隨意喫喝玩樂,投40萬不僅能拿高額利息,還能在專門的養老院免費養老。

這不是天上掉餡餅,而是一場徹頭徹尾的謊言。

通過養老地產、理財、藝術品投資、互聯網電商及背後五百餘家關聯公司,曹某銘以居家養老服務爲幌子,許諾給付高額回報,編織了一張名爲“愛晚系”的商業巨網,5年多瘋狂吸儲132億。最終,這位始作俑者被判處無期徒刑。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6件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投資養老產業、預定養老公寓、銷售收藏品、提供老年人診療服務、代辦“養老撫卹金”等,其中就包括這起“曹某銘集資詐騙案”。

2012年底以來,曹某銘設立江蘇愛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 “愛晚系”公司),未經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進行藝術品投資等“老齡產業”爲幌子,由組建的負責集資的團隊向有養老服務需求的不特定社會公衆特別是老年人進行虛假宣傳,誇大經營規模、投資價值,並許諾給付年化收益率爲8%—36%的高額回報。

爲了誘騙老年人蔘與投資,團隊成員採取了一系列手段:

在公園、菜場等老年人活動區域發放小禮品吸引關注,邀請老人到公司參加活動;

向老人不斷灌輸新型養老、金融養老的概念,宣傳老齡健康、老齡金融各類養老項目;

使用極少數集資款設立根本不具備養老條件的養老社區、打造居家服務項目等,組織老年人蔘觀、試住……

類似的方法屢試不爽。

“愛晚系”公司以遠高於銀行的利息爲誘餌,騙取小額、首單投資,前期按月兌現;通過口口相傳、等老人放鬆警惕後,再與其簽訂“居家服務合同”“藝術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資款,騙取更多積蓄。

公司成立五年多時,“愛晚系”已累計向11萬餘人吸收資金人民幣132.07億餘元。除了支付集資參與人的本息外,曹某銘還需要支付高管高額薪酬、獎金及銷售團隊薪酬、提成,其餘的則被他個人支配使用、揮霍消費,或是對外投資。

2018年,在明知無法歸還集資款之時,曹某銘仍虛構旗下基金公司國外上市的信息加大集資力度,大量轉移、隱匿資產,銷燬、掩藏證據,最後攜款潛逃。案發時,給集資參與人造成本金損失46.98億餘元。

2018年12月,曹某銘被押解回國並執行逮捕。

2019年11月,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曹某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判決後,曹某銘上訴,2020年6月1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打着各式招牌,騙取老人“棺材本”的養老騙局不止曹斌銘一人。

檢察機關提醒,投資養老產業時注意辨識合法融資與非法集資,依法理性開展金融投資活動——

● 社會公衆投資養老產業時,要根據公司企業經營狀況、宣傳項目是否真實存在、是否許諾回報或分紅、許諾的回報或分紅是否超出合理範圍、是否具有給付所承諾回報的盈利能力等方面,分辨融資活動是否屬於吸收公衆存款、公開發行證券等公開募集資金行爲甚至詐騙行爲。

● 對於公開募集資金行爲,還要進一步瞭解相關公司企業是否具有相應金融業務許可,判斷是合法融資還是非法集資。

沒有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許可,以入股、投資、預定等名義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其他投資回報,向不特定社會公衆公開吸收資金的,就是非法集資,不能因其以養老產業政策、公司前景、承諾高額回報等爲噱頭,就誤以爲是合法業務,不顧風險進行投資。

此外,以預定養老公寓牀位爲名向老年人非法集資的戴某平等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以親情關懷、溢價回購手段向老年人集資詐騙的許某燕集資詐騙案、假借中醫專家診療之名詐騙醫藥費的葉某亞、紀某波等人詐騙案等6件典型案例也在此次一同發佈。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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