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深交所: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盤活存量資產

允許優質房地產企業進一步拓寬債券募集資金用途,鼓勵優質房地產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兼併收購出險房地產企業項目,促進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6月24日,深交所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持企業發展服務實體經濟的通知提出,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允許優質房地產企業進一步拓寬債券募集資金用途,鼓勵優質房地產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兼併收購出險房地產企業項目,促進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提出,加大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融資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加快發行。支持航空業企業發行公司債券,支持倉儲物流、交通運輸、能源及信息網絡等基礎設施行業企業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鼓勵符合條件企業發行鄉村振興、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等主題債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發行公司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或者其他企業發行募集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領域或償還疫情防控期間到期債券產品的債券,實施專人對接、即報即審。支持符合條件上市公司在境外市場發行全球存託憑證。

關於進一步支持企業發展服務實體經濟的通知

各市場參與人:

爲深入貫徹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和證監會《關於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功能 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加快恢復發展的通知》,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優化自律監管服務,助力中小企業紓困解難,支持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揮資本市場功能,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

1.保障受疫情影響企業上市審覈正常開展。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創業板首發上市在審企業,在符合創業板定位及發行上市條件的前提下,中介機構經覈查其2022年業績大幅下滑確屬受疫情影響且未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可以通過發行上市審覈業務系統提交《關於新冠疫情對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不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專項覈查報告》,我所正常推進相關審覈工作。

2.支持受疫情影響企業重大併購重組及再融資。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創業板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2022年底前實施專人對接、即報即審、審過即發。此類公司申請重大資產重組的,可以放寬募集配套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比例限制;符合重組法定條件,交易金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或者交易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且發行股份不超過本次交易前公司股份總數5%的,可以適用“小額快速”審覈機制,不再進行審覈問詢;取得重大資產重組批文後,可以申請在不超過24個月內實施完畢。符合前述情形的創業板上市公司可以通過發行上市審覈業務系統向我所提交《關於受新冠疫情影響的情況說明》。

3.加大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融資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加快發行。支持航空業企業發行公司債券,支持倉儲物流、交通運輸、能源及信息網絡等基礎設施行業企業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鼓勵符合條件企業發行鄉村振興、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等主題債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發行公司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或者其他企業發行募集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領域或償還疫情防控期間到期債券產品的債券,實施專人對接、即報即審。支持符合條件上市公司在境外市場發行全球存託憑證。

4.支持基礎設施公募REITs加快發行上市。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能源、水利等行業企業發行基礎設施公募REITs。支持上市REITs通過擴募、購買資產等方式做優做強。

5.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允許優質房地產企業進一步拓寬債券募集資金用途,鼓勵優質房地產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兼併收購出險房地產企業項目,促進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6.支持基金管理人開發抗疫主題基金。鼓勵公募基金管理人加大基金產品研發力度,支持公募基金管理人開發抗疫主題基金產品,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流向抗疫相關企業。

二、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7.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支持發行供應鏈金融ABS盤活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資產,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盤活專利、商標、版權等資產,支持通過信用保護工具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債券融資成本。

8.引導上市公司做好中小企業款項清欠。將款項清欠納入信息披露考覈指標,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及時清欠中小企業逾期款項,緩解中小企業資金壓力。

三、實施監管措施柔性安排,體現監管彈性

9.適當放寬發行審覈問詢回覆時間。將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發行人的反饋意見、審覈問詢回覆時間延長3個月,告知函回覆時限延長1個月。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申報發行公司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審覈階段反饋意見回覆時限、中止時限延長3個月。

10.加強併購重組信息披露監管彈性。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的上市公司,併購重組項目不能按期更新財務資料或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具體影響後,依規申請延期1個月,最多可以申請3次。

11.鼓勵證券公司對客戶違約柔性處理。引導支持證券公司與受疫情影響股權質押到期還款困難的客戶,協商展期3至6個月。對因疫情防控實施隔離或接受救治的融資融券違約客戶,鼓勵證券公司採取延長追加擔保物期限、調整最低維持擔保比例等方式柔性處理,暫緩違約處置。

四、優化自律監管服務,傳遞監管溫度

12.進一步減免市場主體相關費用。在前期免收上市公司2022年度上市初費、上市年費及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服務費的基礎上,對債券相關費用能免盡免,降低市場主體運營成本,激發市場活力。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規定參與本所採購活動。

13.加強上市審覈線上溝通諮詢保障。繼續實行發行上市審覈電子化、無接觸報送,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可以通過本所發行上市審覈業務系統辦理申請、回覆、線上諮詢及預約視頻會議。通過現場或視頻會議等方式,確保上市委會議正常推進。

14. 支持上市公司召開線上會議。因受疫情影響,發行人無法召開現場會議的,可以召開線上股東大會和線上債券、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會議。律師因疫情影響確實無法現場參會的,可以採取視頻等方式見證股東大會、簿記建檔工作。允許上市公司因疫情影響變更股東大會相關事項,包括延期、取消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變更地點等。

15.延長信息披露業務辦理時段。因受疫情影響,上市公司無法通過正常渠道提交信息披露文件的,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提交,信息披露直通時段延長至21:30。

16.允許採用電子簽章辦理業務。受疫情影響的發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可以通過電子簽章方式提交發行上市等申報材料、問詢回覆等相關文件,並同時提交電子簽章使用、認證及效力確認情況說明。因受疫情影響無法統一簽名的自然人,可以通過提供簽字頁電子掃描文檔方式辦理,並同時提交簽字頁電子掃描文檔與手寫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承諾說明。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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