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付樂 冉學東 北京報道

近日,重慶隆攜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下稱:隆攜小貸)發生工商變更,註冊資本增加至50億元。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共有10家網絡小貸公司的註冊資本達到50億標準。業內普遍認爲,增資是爲達到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絡小貸的註冊資本門檻。

6月30日,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今年上半年以來,多家互聯網小貸機構紛紛增資,增資舉動既能夠體現出股東方對網絡貸款業務前景的看好,也能夠表明其合規經營和穩步擴大業務規模的決心,能夠爲後續展業築牢根基,因而已經成爲一種趨勢。”

增資至50億元

隆攜小貸成立於2009年6月,今年6月6日,公司註冊資本由35億元增至50億元,目前實繳資本10億元。

央行和銀保監會共同發佈的《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指出,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億元,且爲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

還未有正式文件出臺,互聯網旗下小貸公司便紛紛增資至50億元,以滿足跨省展業的需求。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共有10家網絡小貸公司的註冊資本達到50億標準。

2019年10月,螞蟻旗下小貸增資至120億;2020年4月,蘇寧旗下小貸增資至60億;2021年,京東、美團旗下小貸增資至50億;今年以來,騰訊、頭條、度小滿旗下小貸分別增資至100億、90億、74億;同年,360金融、OPPO旗下小貸也增資至50億。

此次並非隆攜小貸首次增資。2020年3月,隆攜小貸註冊資本從3.2億增至10億,增幅達212.5%。2019年1月,隆攜小貸增資2000萬至3.2億,這也是OPPO和vivo聯合收購了隆攜小貸後的第一次增資。

企查查顯示,在股東結構上,重慶隆合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隆合科技)、東莞市德吉特軟件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騰盛軟件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騰盛軟件)分別持股93.4%、5%、1.6%。其中,隆合科技爲騰盛軟件的全資子公司,按此計算騰盛軟件合計持有隆攜小貸95%股份,爲第一大股東。

經股權穿透後,自然人段要輝、施玉堅分別持有隆攜小貸50.73%、47.22%股份。公開資料顯示,段要輝爲OPPO集團副總裁、手機產品線總裁,施玉堅爲vivo高級副總裁。

話句話說,OPPO和vivo聯手佈局了消費金融,共同持有網絡小貸牌照。

藉助牌照,vivo推出了自營金融產品,並內嵌於手機錢包內。vivo雖然擁有大量的用戶基數,但在消費金融層面顯得較爲保守。

OPPO則聯合歡太數科設立了獨立APP“歡太金融”,跳出了錢包本身。

歡太數科方面向記者表示,歡太數科旗下有歡太金融APP,以及爲OPPO、OnePlus等手機品牌合作開發、運營的手機“錢包”APP。目前手機錢包APP覆蓋2億以上用戶,在聯合電商、交通、金融、生活服務等多領域爲OPPO手機用戶提供數字生活服務和綜合金融服務。

另外歡太數科還聯合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爲OPPO產業鏈上的供應商和經銷商提供金融科技服務,包括面向上游的保理和融資租賃服務,面向產業下游的小微企業服務三種業務。

記者打開歡太金融APP發現,金融信息服務包括信貸、基金、券商、理財、保險等方面內容,合作機構有中國郵儲、農行、中國人保、度小滿、國美、蘇寧消金等。

日前,國內排名前四的出貨量手機廠商均已涉足消費金融領域。華爲主要通過手機預裝的“錢包”APP佈局金融業務;小米則有持有小貸、支付、保險經紀、互聯網銀行等金融牌照;OPPO和vivo通過相關高管共同持股從而獲得網絡小貸牌照。

關於手機廠商涉足消費金融領域的原因,蘇筱芮表示:“首先手機廠商具備軟硬件等方面的技術優勢,在預裝“錢包”等方面觸達用戶擁有天然便利,能夠爲消金業務的展開打下良好鋪墊;其次頭部手機廠商已經在消金領域擁有較爲成熟的商業模式,能夠爲後來者‘打樣’;最後手機廠商經過了數年的‘粉絲’運營,已經積累了不少忠實用戶,這種C端方面的優勢同樣能夠爲其進軍消費金融提供優良基礎。”

申請發行ABS已獲反饋

除了增資,今年4月,隆攜小貸還首次申請發行ABS。

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項目信息平臺顯示,原始權益人爲隆攜小貸,計劃管理人爲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ABS擬發行金額爲30億元,於2022年2月21日獲受理,項目狀態爲已反饋。

互聯網小貸平臺一直是交易所消費金融ABS的發行主力,美團、滴滴、攜程等都參與過ABS發行。但近兩年,消費金融ABS整體發行量呈下降趨勢。互聯網金融平臺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去年12月前後,互聯網平臺公司接到窗口指導,暫停了互聯網公司消費金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新增發行。而五月以來,美團、京東兩家公司的消費貸ABS產品均有“上新”。

此前,在ABS作用下的高槓杆率曾備受爭議。爲了“控槓桿”,《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在單筆聯合貸款中,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公司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專家表示,這不僅加強了企業約束機制,也降低了網絡小貸公司的槓桿率,有效強化了風險管理。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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