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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甘銳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甘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甘銳利用擔任平潭綜合實驗區土地開發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副董事長、黨委書記、董事長以及兼任平潭綜合實驗區土地儲備中心主任、平潭鼎新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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