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溺水事故頻發。7月1日,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爲抓好預防學生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防範工作體系,最大限度化解學生溺水風險,日前,四川眉山市教體局發佈通告,對中小學生(幼兒)私自下水實行預警獎勵。

通告稱,廣大幹部羣衆如發現中小學生(幼兒)私自或擅自結伴到河流、水庫、山坪塘、積水坑等野外水域戲水、游泳的;中小學生(幼兒)在無家長帶領下,到河流、水庫、山坪塘、積水坑等野外水域捕魚、釣魚等情況的,請立即進行勸阻、制止。經查證屬實的,給予第一預警人100元話費充值卡獎勵,多人預警的,只獎勵第一預警人。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針對防止冒領等事件,通告也給出了相應的措施:預警人對預警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能故意捏造事實或以預警爲名製造事端,干擾正常工作。嚴禁借預警之名虛報冒領獎勵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獎勵,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尤爲引人注意的是,通告稱,對預警中查證屬實的涉事中小學生,一律取消評優選先資格,並納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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