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鑫

7月1日,證監會公告稱,上海某坐擁400萬微博粉絲的財經大V徐某,因涉嫌在微博、直播間發佈虛假投資平臺廣告信息、忽悠投資者在黑平臺交易50ETF期權,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虛假廣告罪提起公訴。

據界面新聞了解,財經大V徐某即爲徐曉峯,天眼查顯示,徐曉峯共關聯6家公司,包括敦安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覽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中徐曉峯擔任4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5家公司中持有股份。徐曉峯最近一條微博發佈於2021年7月7日,斷更後便被傳“帶走”,彼時有人猜測“疑因開設對賭ETF盤,夥同他人坐莊坑害開戶的散戶。”

證監會表示,2021年以來,徐某利用自身財經大V的影響力,在微博、直播間等自媒體上發佈大量含有“幾千元即可開戶做期權”、“多空雙向交易”、“高槓杆、高盈利”等誘惑性詞彙的廣告信息,忽悠粉絲添加助理的QQ號或微信號,並下載“上證ETF期權APP”開戶交易期權。

“然而,該APP並非證監會批准設立的合法平臺,而是徐某等人私自搭建的黑平臺,投資者在該平臺上開戶交易,無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往往損失慘重、血本無歸。”證監會表示,經上海監管局覈查,徐某等人搭建黑平臺,利用自身大V影響力發佈虛假廣告,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累計誘導350餘名投資者入金,涉案金額超3000萬元,已涉嫌構成犯罪。目前徐某已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虛假廣告罪提起公訴。

證監會強調,廣大投資者不要輕信所謂財經大V推薦,要選擇合法機構,遠離非法平臺,堅持理性投資,謹防上當受騙。

《檢察日報》於3月21日披露了徐曉峯案的細節,據報道,徐曉峯與朋友陳某簽訂合作協議約定,幫助陳某代理分倉軟件,利用徐某的影響力引流粉絲至該分倉軟件上進行投資,徐某每單收取佣金20元左右。經審計,徐某涉及12個代理賬戶,涉案金額1600餘萬元,違法所得150餘萬元。

除此之外,身爲大V的徐曉峯經常發佈引流廣告,賺取廣告費,其常常爲“詐騙廣告”代言。

2019年3月,徐曉接了一條股票諮詢交流的廣告,後被粉絲告知廣告鏈接爲詐騙鏈接。2020年6月,徐曉峯在明知新廣告鏈接與先前被舉報的詐騙鏈接相同的情況下,只是在廣告後添加了“不要做股票以外的投資”、“不要與其他銀行賬戶發生資金往來”之類的提醒,仍多次發佈該廣告,非法獲利39萬元。

據《檢察日報》報道,公安機關查實徐某在明知先前發佈的虛假廣告導致他人被騙後,仍發佈相同鏈接的事實,遂增加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以兩罪對其提請批准逮捕。

在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從廣告清單、資金流水、聊天記錄等方面同時入手,對涉案的60餘條廣告逐一進行梳理,篩選出其中的虛假廣告,經與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廣告處溝通,確認行政法上虛假廣告的認定標準,又增加了虛假廣告罪,將徐某以涉嫌三罪提起公訴。最終,徐某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了具結書。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