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針對容易發生聚集性疫情的場所,上海有這些具體防疫要求

7月4日17:00,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召開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20場新聞發佈會。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趙丹丹、浦東新區副區長晏波、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孫曉冬出席,介紹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尹欣主持新聞發佈會。

有記者提問,這兩天報告的陽性感染者都去過人員比較密集的場所,請問對於這些場所有沒有什麼防疫管理要求?對市民又有哪些提示?

趙丹丹表示,這兩天的陽性感染者都曾出入過人員密集、空間密閉,容易發生聚集性疫情的場所,針對這些場所,具體防疫要求如下:

一是壓緊壓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壓緊壓實疫情防控責任,嚴格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責任到人、落實到崗,加強專業化培訓。

二是落實場所主體責任。場所要制定應急工作預案,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和非接觸式溫度計等防疫物資儲備。建立健康監測制度,做好工作人員健康狀況登記,對進入場所的工作人員和顧客要進行體溫檢測、72小時核酸檢測報告查驗、健康碼綠碼以及掃場所碼或“數字哨兵”方可進入。

三是加強場所內部管理。加強日常消毒,溫度適宜時,儘量選擇自然通風。每日開窗通風2~3次,每次20~30分鐘。增加電梯、公共衛生間等公用設備設施和門把手、扶梯扶手、話筒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頻次。加強工作人員健康培訓,做好個人防護,注意個人衛生習慣。

四是強化自我健康管理。廣大市民繼續堅持“防疫三件套”、牢記“防護五還要”,強化自覺自律的自我健康管理意識。個人主動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自覺遵守核酸檢測、掃碼、測溫等各項防疫規定。如接到相關電話,也請積極配合疾控部門做好相關流行病學調查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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