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4日電 “是‘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於被圍獵的典型”……中國官方4日通報中國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被開除黨籍時有此表述。

公開資料顯示,張華宇是河南省民權縣人,1958年10月出生,大專學歷。他於1976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張華宇早年在河南工作,曾任商丘地區城市信用聯社主任等職。2001年2月,他被調入中國光大銀行,此後擔任該行總行營業部黨委書記、主任,總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

2007年3月至2018年4月,張華宇任中國光大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8年4月至8月,他任中國光大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光大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張華宇擔任光大銀行副行長超過11年。如今官方查明,他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兒子、女婿、弟弟等親屬及關係人子女數十人到光大系統工作,爲多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損害光大系統政治生態。

他還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爲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爲他人在融資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此外,根據光大銀行此前公告,2018年9月,即將年滿60週歲的張華宇“因年齡原因”向公司董事會提交辭呈。如今官方披露,張華宇在職時爲有關企業謀取利益,退休前夕辭職,辭職後在與原任職務有業務關聯的企業領高薪,是“提前築巢”“逃逸式辭職”腐敗的典型,是權力與資本相互勾連、瘋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風及腐、風腐一體、甘於被圍獵的典型。

他還被指“身爲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置黨中央三令五申於不顧,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

官方指出,張華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給予張華宇開除黨籍、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完)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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