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崇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崇陽縣市監局)《關於張某、鄭某遠、陳某龍、張某超等人多次投訴舉報崇陽縣經營者的統一回復》的紅頭公文掃描件在網上引發關注。崇陽縣市監局從購買頻率、目的、動機三方面,認定其“惡意投訴舉報”並將牟利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7月4日,崇陽縣市監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他們是職業打假人。這份‘統一回復’文件屬實,郵寄給他們簽收,沒有在網上公佈。他們中有人將這份回覆文件傳上網,目前鄭某遠起訴崇陽縣市監局侵害其名譽權,我們將積極應訴。”

近期,崇陽縣市監局《關於張某、鄭某遠、陳某龍、張某超等人多次投訴舉報崇陽縣經營者的統一回復》的掃描件在網上引發關注。上游新聞記者看到,這份紅頭公文落款時間2022年5月24日,還蓋有鮮章。公文寫道,今年(2022年)以來上述4人,通過多種形式對縣經營者銷售食品標籤問題、過期食品問題向崇陽縣市監局多次投訴舉報。崇陽縣市監局“集體研究及綜合性調查跟蹤”後向4人回覆:

1.你們購買商品的次數明顯超出合理生活消費次數;

2.你不是以生活消費購買商品,而是以牟利爲目的;

3.在當前疫情防控非常嚴峻的形勢下,你們爲了一己之私到崇陽多家經營者中進行排查爲你們獲利的證據,對經營者進行索賠;

根據相關規定,崇陽縣市監局認定他們爲惡意投訴舉報行爲,並還將他們的信息列入異常名錄進行共享和互認,以牟利爲目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對於上述4人的舉報投訴,除確有違法事實,經調查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決定是否立案外,不支持其他任何訴求。

7月4日,崇陽縣市監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他們是職業打假人,據12315投訴平臺信息顯示,他們要麼在同一時間段,要麼在多地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並向商家索賠,其行爲明顯不屬於爲正常生活所需而購物的消費者行爲。這份‘統一回復’的文件屬實,當時是郵寄給他們簽收,沒有在網上公佈。他們中就有人將這份回覆文件傳上網,引發了網友關注,目前鄭某遠起訴崇陽縣市監局侵害其名譽權,我們將積極應訴。”

上游新聞記者 馮盛雍 編輯 向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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