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通過一張張罰單,監管層不斷向市場傳遞對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的堅決態度。

上證報記者梳理,截至7月5日,今年已有38家上市公司被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數量已超過去年全年;證監會和地方證監局累計開出901張罰單,監管高壓態勢延續。

整體上看,“不敢違、不能違、不想違”愈發成爲市場各參與主體的共識。從中介機構的角度來看,監管層在強化對帶“病”闖關發行人懲處力度的同時,也提高了對中介機構歸位盡責的實質性要求。從處罰主體的角度分析,監管責任主體更加明確,901張罰單中有319張直接指向個人,有利於防止違規處罰責任虛化。

廣東證監局開出罰單數量最多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今年共開出901張罰單,其中證監會開出56張,浙江、江蘇、安徽等36個地方證監局合計開出845張。在地方證監局中,廣東證監局開出的罰單數量最多,爲107張;其次是浙江證監局,開出了98張罰單。

此外,今年已有38家上市公司被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數量已超過去年全年。

數據來源:Wind

從處罰事由看,信披違規、內幕交易仍是主要問題。具體來看,“未及時披露重大事項”是近年來數量最多的信披違規事由,包括未及時披露減持信息、關聯交易、重大訴訟情況等。如今年5月,藥明康德股東上海瀛翊因違規減持近29億元,成爲新證券法實施以來因違規減持被處罰的首個案例,最終被處以2億元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針對內幕交易類違法違規案件,“一案多查”的情況越來越多,不僅內幕交易實施人會被罰,故意泄露內幕消息或推薦他人買入的人亦會被處罰。

例如,今年5月,秦奮、秦嗣新父子因內幕交易“鑫茂科技”股票行爲被立案調查,交易金額逾5000萬元,最終被處以60萬元罰金。除秦嗣新、秦奮父子外,時任廣州證券員工唐雲、時任鑫茂科技董事長徐洪也因內幕交易“鑫茂科技”遭到處罰。

59家券商領160餘張罰單

今年以來,監管主體向券商及其從業人員合計發出逾160張罰單,涉及59家券商、140名相關從業人員。無論是罰單數量,還是被罰券商數量、被罰從業人員數量,均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其中,券商投行業務是上半年監管罰單“重災區”,該類罰單數量達到56張,不少券商投行因在持續督導上違規被監管“敲打”。具體來看,主要是在IPO、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以及債券發行等項目中,相關券商對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覈查不充分;發行股份上市當年企業即虧損或業績大幅下降;未勤勉盡責履行持續督導職責等。

此外,信息技術問題、場外期權、境外業務等也是券商今年被監管的重點。今年上半年,券商因APP宕機上熱搜現象頻發,招商證券、首創證券、國元證券等多家券商因此被處罰。

在場外期權方面,華泰證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遭證監會“點名”,主要涉及場外期權合約對手方爲非專業機構投資者、部分場外期權合約個股掛鉤標的超出當期融資融券範圍、場外期權業務相關內部制度不健全、內部流程執行不規範等。

券商境外業務也頻頻引發監管“出手”。今年6月,證監會罕見開出多張罰單,涉及中信證券、光大證券、中金公司等多家頭部券商。總體來看,券商海外業務違規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境外子公司股權架構層級過多;二是實際經營範圍不合規;三是未按照規定整改。

責任主體更加明確個人追責

今年以來,監管責任主體更加明確。截至7月5日,今年共有319張罰單直接指向個人,在901張罰單中佔比超過三分之一。在對個人的處罰中,監管對未依法履行職責、內幕交易等違規行爲加大了整治力度。

具體來看,“未依法履行職責”包括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虛構財務報表信息、未按時、如實披露公司重大信息等。被罰個人涉及上市公司董監高,以及券商、基金等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採取的行政監管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罰款、監管(約見)談話等。

此外,個人罰單最高金額不斷提高,懲罰力度顯著升級。今年6月,上海監管局披露了一則“天價罰單”,時任海通資管副總監劉某先後利用“秦某珍”等5個證券賬戶持有、買賣股票,累計交易金額146.82億元,盈利5463.87萬元。上海證監局決定,沒收劉某上述違法所得,並對劉某處以等值金額的罰款,合計罰沒逾1.09億元,創下近年來自然人罰金紀錄。

業內人士認爲,今年以來行政處罰直接指向個人的動作,讓處罰真正落實到承擔決策的責任人身上,防止違規處罰責任虛化,有利於進一步落實當下嚴監管的政策基調,讓金融機構從業者在展業過程中更加註重合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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