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超生兒遭遇了什麼樣的“社會調劑”?

財經十一人

根據初步調查情況,桂林市委市政府責成全州縣對漠視羣衆訴求、行政不作爲的縣衛健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等相關人員停職檢查

文|周縵卿 姚佳瑩

編輯|魯偉

7月5日,一份落款爲廣西全州縣衛生健康局的告知書在網絡上廣泛流傳。

上述告知書顯示,針對唐月英、鄧振生信訪反映“要求追究高麗君等人涉嫌拐賣兒童一案”,經覈實,兩人“超生的孩子是由全縣統一抱走進行社會調劑,不存在拐賣兒童的行爲”,對信訪事項不予受理。  

告知書顯示,根據20世紀90年代全區計劃生育工作嚴峻形勢,嚴格執行“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的政策,對違反計生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強行超生的子女中選擇一個進行社會調劑,是縣委、縣政府根據當時區、市計劃生育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和全縣嚴峻的計劃生育工作形勢需要作出的決定。唐月英、鄧振生超生的孩子(屬第七孩)是由全縣統一抱走進行社會調劑,不存在拐賣兒童的行爲。“爲便於和促進全縣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當時被全縣統一進行社會調劑的超生孩子去向,沒留存任何記錄。”

7月5日,《財經》記者聯繫到上述告知書的當事人唐月英、鄧振生的女兒鄧海榮,她表示,她家住址爲廣西桂林市全州縣安和鄉四所村委田中間村,“被抱走”的是她弟弟,名叫鄧小周。鄧海榮稱,弟弟鄧小周出生於1989年,於1990年“被抱走”。鄧海榮還表示,7月5日中午,當地有關部門人士來到了鄧家,並表示,會幫忙尋找鄧小周。

桂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回覆《財經》記者稱,事情正在處理當中,目前不方便做出任何回覆。

7月5日下午,桂林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發佈消息稱,全州縣衛生健康局不當處理信訪事項引發社會關注。事情發生後,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派出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工作組到全州縣進行調查。根據初步調查情況,責成全州縣對漠視羣衆訴求、行政不作爲的縣衛健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等相關人員停職檢查。工作組將深入調查瞭解有關情況,切實維護信訪人合法權益。

公開信息顯示,全州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地處湘江上游,總人口84.5萬,是桂林市行政區規劃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縣,是桂林市域副中心城市,又是桂北湘南的物資集散中心, 依次與湖南省道縣、雙牌縣、零陵區、東安縣、新寧縣交界;南、東南與興安、灌陽二縣接壤;西與資源縣毗鄰。全州南北最長99.23公里,東西最寬85.77公里,全縣總面積4021.19 平方公里,現轄15鎮3鄉。

多名人口學專家向《財經》記者表示,從未聽說所謂“人口調劑”的說法。“即使在計劃生育最嚴格的時期,所謂‘人口調劑’也是絕不被允許的。”中國人民大學人口學系教授、中國人口學會會長翟振武表示。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告訴《財經》記者,如果不是以出賣兒童爲目的,就不是拐賣兒童的行爲,而是拐騙兒童的行爲,即非法使兒童脫離家庭或監護人。全州所謂“社會調劑”一事,是未經監護人同意將兒童帶離監護人或家庭,這無疑具有非法性。

據天目新聞客戶端報道,桂林市衛健委一位鄧科長表示:“在20世紀80年代確實是有過這個(社會調劑)政策,由當時的桂林地區下發。因爲年代久遠,現在正在查閱檔案找具體的政策內容。”

公開信息顯示,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廣西壯族自治區進入第三個生育高峯期,1988年9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條例發佈,但該條例未對“人口調劑”作出規定。

“計劃生育”是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20世紀80年代,計劃生育開始正式啓動。1981年3月6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十七次常務委員會會議決定設立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其作爲國務院常設機構,負責全國計生工作。

1991年5月12日,《關於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的決定》發佈。該文件指出,要把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和完成人口計劃作爲考覈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領導幹部政績的一項重要指標,實行和完善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由黨政第一把手親自抓,並建立獎懲制度,對計劃生育工作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對造成人口失控的給予處罰並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現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於2022年3月24日修訂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條例》已無“超生”相關表述。關於“生育調節”的章節規定,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生育三個子女,實行生育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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