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江蘇南通市人社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正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清廉江蘇”微信公衆號消息,日前,經南通市委批准,南通市紀委監委對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正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正春身爲黨員領導幹部,串供並轉移、隱匿贓款贓物和違紀款,對抗組織審查;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消費卡,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安排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

朱正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通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正春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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