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銀柿財經

協議合計總金額約5.26億美元,約合人民幣34.19億元。

7月6日,瑞泰新材(301238.SZ)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被要求說明公司近期公佈的產品預訂協議中對方的履約能力、協議對雙方的約束力以及是否存在違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則的情形等。

7月4日,瑞泰新材發佈《關於子公司簽訂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張家港市國泰華榮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榮化工”)於2022年6月30日與FREYR Battery Norway AS(以下簡稱“FREYR”)簽訂了《銷售量和價格預訂協議》,約定華榮化工於2023年至2028年向FREYR供應鋰離子電池電解液產品,協議合計總金額約5.26億美元,約合人民幣34.19億元。

資料顯示,FREYR主營業務爲開發和生產能源儲存系統,旨在爲快速增長的電動汽車、儲能和船舶應用的全球市場提供工業規模的清潔電池解決方案。瑞泰新材主營業務是從事鋰離子電池材料以及硅烷偶聯劑等化工新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的主要產品包含鋰離子電池電解液、鋰離子電池電解液添加劑、超電產品、硅烷偶聯劑等。根據伊維經濟研究院的統計,公司鋰離子電池電解液出貨量最近3年皆位列國內前三。

深交所主要關注以下幾點:一是公司最近三年與FREYR未發生過類似交易,深交所要求說明交易對方是否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二是協議屬於框架性約定,交易金額僅爲預測數,協議中預測採購數量對客戶FREYR不構成強制約束力,深交所要求說明擬向FREYR供應鋰離子電池電解液產品的數量以及公司產能是否存在無法及時交貨的風險;三是要求公司補充披露協議雙方主要的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等主要協議條款;四是進一步提示本次簽署協議可能存在的重大不確定性;五是說明本次協議簽訂過程中是否存在違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則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瑞泰新材上市還未滿月,公司於6月17日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價爲19.18元/股,股價自上市以來漲幅已達102.24%。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存在客戶集中度較高的風險,2019年~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戶的收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爲79.37%、78.04%和86.96%,如果下游主要客戶的生產經營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者主要客戶訂單大量減少,而公司無法及時拓展新客戶,將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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