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突出问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显著成效

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于近日完成督察反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6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从2015年底开始启动督察试点,到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并对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2019年第二轮督察启动,到今年上半年,共分六批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

公开典型案例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

翟青表示,公开典型案例大体上有三个方面考虑:一是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向江河湖海恶意排污、一些大量工业废物违法违规倾倒在河道、黑臭水体、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二是涉及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包括在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围海填海、违规围湖占湖、违规的毁林建房、违规的进行野蛮矿山开采等问题;三是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更是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纠正。

近期,生态环境部对目前为止已公开的262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涉及环境污染、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的占到48.5%;涉及生态破坏的、影响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占33.2%;涉及弄虚作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占18.3%。

“督察就是奔着问题去,奔着责任去。”翟青说,督察始终保持严的基调,紧紧盯住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在督察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重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举报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回访工作机制。”翟青表示,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共28.7万件,到目前为止完成整改28.5万件。

截至目前,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达到95%。第二轮前三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半数已经完成。第四、五、六批督察整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翟青介绍,从工作层面看,各地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认识明显提高,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依法查处,一批传统产业得到优化升级,一批绿色产业实现加快发展。

针对区域重大战略问题,翟青谈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紧盯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并且围绕着不同的定位和不同的特点有所侧重开展督察。

翟青说,长江经济带11省(市),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岸线整治和污染防治,2020年长江干流首次实现了全线达到Ⅱ类水质。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强,“微笑天使”江豚成群地出现,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黄河流域9省(区)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不断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大保护力度,建设绿色生态长廊,黄河自然保护区湿地面积大幅增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也持续向好。

确保督察不断向纵深发展

今年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对整改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监督保障和纪律要求等内容作了明确规范。

翟青介绍,目前所有的督察整改任务都实施清单化管理,有关部门采取多种调度和盯办的方式进行督办,对一些重点督察整改任务,采取定期到现场盯办核查的工作方式,有些是一个月一次、有些是两个月一次,有些是半年一次,有些问题可能是一年一次,每次现场核查都形成盯办报告。如果发现有督察整改不力的情况,视情采取通报、督导、约谈、专项督察和移交问责等多项措施,有效地传导压力、拧紧螺丝,其目的是推动地方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从实际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对督察整改高度重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借势借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重点难点问题。”

翟青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认真总结督察经验,夯实法治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确保督察不断地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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