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7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昨日公佈的江蘇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蘇銀保監罰決字〔2022〕10號)顯示,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江蘇分公司未嚴格執行公司承保管理規定。

江蘇銀保監局依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三條,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江蘇分公司警告,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

相關法律法規: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保險機構或者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定,由中國保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進行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對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七十三條:政策性保險公司、相互制保險公司參照適用本規定,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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