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帆 深圳报道 今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满25周年。

7月8日,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与香港“一国两制”青年论坛联合举办“深港智库焦点对话研讨会”,讨论香港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和现实挑战,重点研讨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香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香港与内地社会民生融合发展等热点问题,其中,深港合作是诸多与会专家讨论的焦点之一。

诸多专家的一个大致的共识是,无论是从深港两地官方的态度,或者高校、企业的布局,亦或是民间交往来看,深港合作都正在迈向更加紧密的阶段。这一方面意味着更大的机遇,另一方面,也对两地合作机制的进一步探索,体制机制的对接,以及已有政策更好的落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合作迈向双边协同、对接共进

7月2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正式就职翌日,他在社交媒体表示,当天下午分别致电多位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的领导,向他们阐述新一届特区政府的工作方针,希望共同努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把合作推上更高台阶,并多沟通交流,令香港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再回溯2021年10月,香港特区政府公布《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明确香港将规划占地约300平方公里宜居宜业宜游的都会区,构建“双城三圈”的空间结构,这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首份由香港特区政府编制,在空间观念及策略思维上跨越港深两地行政界线的策略和纲领。

在诸多深港观察人士看来,深港合作迈向了双边协同、对接共进的一个新阶段。而在一些具体工作方面,仍有进一步推动和改善的空间。

在上述研讨会上,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务首席联络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洪为民指出,“一国两制”下,深港要素流动因为制度差异而有一定限制,如何打破制度限制,是中央和深港两地政府需要去推动的事。深港两地推出了“联合政策包”,实际上主要是针对香港人如何更好地到深圳发展,但反过来,香港对深圳的开放,比如一周多行、教授赴香港讲课等方面的便利措施,还有待加强。

“合作一定是双向的,平等互惠的。”洪为民说。

除此之外,洪为民还提出了几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建立全方位全时段的合作机制,在一年一度的深港合作会议、合作专班等之外,按照不同的工作范畴设立常设机制,设立秘书处,定期开会,并将所负责的事情上报;二是深港互派官员挂职,加深互相之间的了解,无论是制度方面还是文化方面;三是充分吸收两地智库机构的智慧等。

事实上,粤港公务员开展互换交流合作已有约20年的历史,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便先后与上海、北京、杭州市政府和广东省政府合作举办“内地与香港特区公务员交流计划”。2021年,香港提出,为进一步推动香港与内地大湾区城市的合作,会将香港与内地合办的“公务员交流计划”扩大至包括九个内地大湾区城市,以及不断丰富大湾区内地城市专题考察团的内容。

产业合作呼吁体制机制新突破

伴随着深港合作迈向双边协同、对接共进,两地的产业合作,尤其是科创产业的合作,也将有望进一步深化。

7月6日,香港科技园公司宣布,该公司的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将于今年下半年分阶段投入服务,以配合香港未来发展及持续增长的创科需求。位于深圳福田的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占地达3.1万平方米,两幢大楼为伙伴企业提供办公室、实验室、共享工作空间、会议及展览场地和其他园区设施。

“一国两制”青年论坛副主席、广东省政协委员林至颖在上述研讨会上提出,目前香港的大学大多积极在大湾区布局,但除了科学园之外,包括香港数码港等在内的其他机构,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布局的步伐相对较慢。事实上,香港已经孵化了很多初创企业,如何引领它们更好地融入到大湾区的科创生态里,还需要有更多的行动。

在林至颖看来,粤港澳大湾区已经初步形成了科技创新走廊,帮助香港初创企业进入产业龙头的生态圈、打造大湾区生态一体化尤为重要。对于提出“再工业化”的香港而言,在种种限制下,如果需要将科研转化为产品,可能要将生产环节放在深圳及其他大湾区内地城市,未来形成“香港研、湾区产、全球销”的生态圈。

他同时也指出,很多大湾区的创业者同样希望利用好香港的优势,他们的科研产品除了面向内地市场外,也希望能够通过香港更好地走向国际。深港两地在促进产业合作的政策突破仍有很大的空间,包括产品的资格认证、标准建立、资金的使用等等。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谢来风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为例,谈及了五个方面的建议,其中不乏体制机制方面的以及促进要素高效流通的,包括建立深港实体化联合管理机构,探索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加快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跨境专用口岸”,实现科研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打造国际规则标准衔接示范区等。

民生政策重点转向细化、执行和完善

除了官方、产业界的对接、合作,深港两地市民尤其是青年之间的交流、融合也在加深。

在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一国两制”青年论坛理事黎沛文看来,过去促进港澳居民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工作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开展的:一是加强香港本地的历史、公民教育等,以及组织赴内地交流考察活动等;二是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出台了大量政策措施落实港澳居民的公民权利和国民待遇,支持港澳居民融入内地发展。

深圳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政策,其中,2021年,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学习、就业、创业、生活四方面提出了18条便利措施,努力实现港澳居民享有“市民待遇”,包括鼓励深圳企业接收港澳学生实习见习就业,并享受有关政策补贴,允许首次在深就业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等。

黎沛文指出,到目前为止,相关的便利香港居民融入内地发展的措施已经相对完善了,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接下来的相关工作重点,应转向政策措施的细化、执行和完善。

举例而言,2017年,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进行改革,港澳籍学生可以按非深户籍学生一样,按积分制就近入读深圳市内公立学校。但根据调研,香港籍家长对政策的满意度仍有提升空间,也反映了政策在具体落地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改进空间。

针对进一步便利香港青年在大湾区学业、就业、创业、置业的问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所副所长文雅靖同样建议,一是落实落细顶层设计,二是推动多部门协调联动解决证件使用便利化等实际问题,三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快促进大湾区要素流动,四是发掘新需求并制定出台新举措,多举并重为香港青年提供更大发展空间。

(作者:王帆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