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帆 深圳報道 今年7月1日,香港迴歸祖國滿25週年。

7月8日,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與香港“一國兩制”青年論壇聯合舉辦“深港智庫焦點對話研討會”,討論香港發展面臨的重大機遇和現實挑戰,重點研討香港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香港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香港與內地社會民生融合發展等熱點問題,其中,深港合作是諸多與會專家討論的焦點之一。

諸多專家的一個大致的共識是,無論是從深港兩地官方的態度,或者高校、企業的佈局,亦或是民間交往來看,深港合作都正在邁向更加緊密的階段。這一方面意味着更大的機遇,另一方面,也對兩地合作機制的進一步探索,體制機制的對接,以及已有政策更好的落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合作邁向雙邊協同、對接共進

7月2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正式就職翌日,他在社交媒體表示,當天下午分別致電多位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的領導,向他們闡述新一屆特區政府的工作方針,希望共同努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把合作推上更高臺階,並多溝通交流,令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再回溯2021年10月,香港特區政府公佈《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明確香港將規劃佔地約300平方公里宜居宜業宜遊的都會區,構建“雙城三圈”的空間結構,這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首份由香港特區政府編制,在空間觀念及策略思維上跨越港深兩地行政界線的策略和綱領。

在諸多深港觀察人士看來,深港合作邁向了雙邊協同、對接共進的一個新階段。而在一些具體工作方面,仍有進一步推動和改善的空間。

在上述研討會上,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洪爲民指出,“一國兩制”下,深港要素流動因爲制度差異而有一定限制,如何打破制度限制,是中央和深港兩地政府需要去推動的事。深港兩地推出了“聯合政策包”,實際上主要是針對香港人如何更好地到深圳發展,但反過來,香港對深圳的開放,比如一週多行、教授赴香港講課等方面的便利措施,還有待加強。

“合作一定是雙向的,平等互惠的。”洪爲民說。

除此之外,洪爲民還提出了幾個方面的建議,一是建立全方位全時段的合作機制,在一年一度的深港合作會議、合作專班等之外,按照不同的工作範疇設立常設機制,設立祕書處,定期開會,並將所負責的事情上報;二是深港互派官員掛職,加深互相之間的瞭解,無論是制度方面還是文化方面;三是充分吸收兩地智庫機構的智慧等。

事實上,粵港公務員開展互換交流合作已有約20年的歷史,2002年,香港特區政府便先後與上海、北京、杭州市政府和廣東省政府合作舉辦“內地與香港特區公務員交流計劃”。2021年,香港提出,爲進一步推動香港與內地大灣區城市的合作,會將香港與內地合辦的“公務員交流計劃”擴大至包括九個內地大灣區城市,以及不斷豐富大灣區內地城市專題考察團的內容。

產業合作呼籲體制機制新突破

伴隨着深港合作邁向雙邊協同、對接共進,兩地的產業合作,尤其是科創產業的合作,也將有望進一步深化。

7月6日,香港科技園公司宣佈,該公司的香港科學園深圳分園將於今年下半年分階段投入服務,以配合香港未來發展及持續增長的創科需求。位於深圳福田的香港科學園深圳分園佔地達3.1萬平方米,兩幢大樓爲夥伴企業提供辦公室、實驗室、共享工作空間、會議及展覽場地和其他園區設施。

“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副主席、廣東省政協委員林至穎在上述研討會上提出,目前香港的大學大多積極在大灣區佈局,但除了科學園之外,包括香港數碼港等在內的其他機構,在大灣區內地城市佈局的步伐相對較慢。事實上,香港已經孵化了很多初創企業,如何引領它們更好地融入到大灣區的科創生態裏,還需要有更多的行動。

在林至穎看來,粵港澳大灣區已經初步形成了科技創新走廊,幫助香港初創企業進入產業龍頭的生態圈、打造大灣區生態一體化尤爲重要。對於提出“再工業化”的香港而言,在種種限制下,如果需要將科研轉化爲產品,可能要將生產環節放在深圳及其他大灣區內地城市,未來形成“香港研、灣區產、全球銷”的生態圈。

他同時也指出,很多大灣區的創業者同樣希望利用好香港的優勢,他們的科研產品除了面向內地市場外,也希望能夠通過香港更好地走向國際。深港兩地在促進產業合作的政策突破仍有很大的空間,包括產品的資格認證、標準建立、資金的使用等等。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港澳及區域發展研究所副所長謝來風以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爲例,談及了五個方面的建議,其中不乏體制機制方面的以及促進要素高效流通的,包括建立深港實體化聯合管理機構,探索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加快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跨境專用口岸”,實現科研要素高效便捷流動;打造國際規則標準銜接示範區等。

民生政策重點轉向細化、執行和完善

除了官方、產業界的對接、合作,深港兩地市民尤其是青年之間的交流、融合也在加深。

在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一國兩制”青年論壇理事黎沛文看來,過去促進港澳居民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工作主要是從兩個方面開展的:一是加強香港本地的歷史、公民教育等,以及組織赴內地交流考察活動等;二是十八大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部門出臺了大量政策措施落實港澳居民的公民權利和國民待遇,支持港澳居民融入內地發展。

深圳近幾年陸續出臺了一系列便利港澳居民在深發展的政策,其中,2021年,深圳出臺《關於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發展的若干措施》,從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學習、就業、創業、生活四方面提出了18條便利措施,努力實現港澳居民享有“市民待遇”,包括鼓勵深圳企業接收港澳學生實習見習就業,並享受有關政策補貼,允許首次在深就業並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享受相應人才政策待遇等。

黎沛文指出,到目前爲止,相關的便利香港居民融入內地發展的措施已經相對完善了,並且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接下來的相關工作重點,應轉向政策措施的細化、執行和完善。

舉例而言,2017年,深圳市義務教育招生政策進行改革,港澳籍學生可以按非深戶籍學生一樣,按積分制就近入讀深圳市內公立學校。但根據調研,香港籍家長對政策的滿意度仍有提升空間,也反映了政策在具體落地實施過程中仍存在改進空間。

針對進一步便利香港青年在大灣區學業、就業、創業、置業的問題,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港澳及區域發展所副所長文雅靖同樣建議,一是落實落細頂層設計,二是推動多部門協調聯動解決證件使用便利化等實際問題,三是利用大數據技術加快促進大灣區要素流動,四是發掘新需求並制定出臺新舉措,多舉並重爲香港青年提供更大發展空間。

(作者:王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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