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視頻遭下架之後,在B站爆紅的譚喬還有機會重現《譚談交通》嗎?

記者 | 佘曉晨

在B站爆紅的UP主、成都《譚談交通》節目主持人譚喬最近遇到了麻煩——其視頻遭全網下架,相關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

《譚談交通》是一檔成都當地的交通警示類節目,於2005年開播、2018年停播,因內容詼諧幽默且具有普法性質深受觀衆歡迎。2019年底,譚喬入駐B站,以“譚喬”爲帳號名稱上傳《譚談交通》的節目剪輯內容,如今其B站粉絲達到380多萬——在該平臺屬於頭部UP主量級。

目前譚喬B站賬號的視頻僅剩80條,此前多達300多條。

不僅是賬號中的視頻被刪,譚喬近日發佈的最新視頻表示,還有上萬個二次創作者編輯的爆款視頻也被投訴下架。譚喬稱,自己還可能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牢獄之災,以及上千萬的賠償。

起訴譚喬的是一家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公司“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遊術文化公司”)。此前譚喬向澎湃新聞表示,該公司應該是以知識產權原因要求他的視頻下架,但具體原因尚不清楚。

天眼查顯示,遊術文化公司成立於2018年3月16日,註冊資本爲5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教育管理、教育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等。值得注意的是,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涉及37條立案信息,61條開庭公告,該公司均爲原告身份,被訴公司包括快手愛奇藝等,案由均爲“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

正當網友質疑上述公司的訴訟目的時,7月11日,成都廣播電視臺確認了這家公司維權的正當性。

據界面新聞援引知情人士消息,成都廣播電視臺和遊術文化公司簽訂了一份授權書。該授權書顯示,成都市廣播電視臺(下稱“授權方”)爲《紅綠燈》(CDTV-3(成都市廣播電視臺都市生活頻道)節目)及全部《譚談交通》板塊的視聽作品的合法著作權人,其授予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述權利:所有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等)以及將上述權利的轉授權權利,和將上述權利許可第三方進行分銷的權利。授權時間爲2021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

據多位律師分析,從法律層面來說,譚喬擁有《譚談交通》的相應署名權,但著作權應由出品人成都廣播電視臺享有。按照前述授權書,成都廣播電視臺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將《譚談交通》的相應著作權等進行轉讓或授權給遊術文化公司。

入駐B站後,譚喬的賬號認證爲“成都《譚談交通》主持人”,其在簡介中介紹了“譚喬工作室”的微信。據界面新聞了解,譚喬賬號的視頻並非由成都市廣播電視臺上傳。因此,從平臺的角度而言,微博、B站下架相關視頻也是按規則辦事。

在以往的案例中,一旦發生內容版權的侵權事件,B站的態度向來較爲謹慎。此前B站就因長視頻版權問題對二次創作內容嚴加審覈。北京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徐延軒曾告訴界面新聞,這類視頻的侵權問題在實際情況中更加難以界定。

譚喬和成都遊術文化公司之間的紛爭尚未有定論。有業內人士指出,遊術文化公司的訴訟能否成功,也要看具體的授權情況和譚喬方面提供的材料。

可以肯定的是,此類事件的發生,對B站來說是個不小的損失。因職業身份和專業知識受到用戶熱捧,這樣的案例在B站並不少見:官方數據顯示,平臺PUGV(專業用戶創作視頻)的播放量佔比已超90%;截至2021年末,B站多個專業領域知識區創作者規模增長92%。

對於譚喬是否有機會重新上傳節目內容,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告訴界面新聞,根據現有材料,基本能夠確定成都電視臺享有譚談交通的著作權,也有權利授權成都這家公司進行維權,想要上傳《譚談交通》的節目內容,就必須取得版權方的許可。

不過,如果只是在新的視頻中使用了節目一些片段或者截圖,考慮到譚喬本人就是《譚談交通》的主要角色,這種使用行爲也有可能屬於合理使用而不構成侵權。夏海龍補充稱,著作權法對合理使用不侵權的情形有相對比較具體的規定:比如說,爲了說明某一問題、新聞報道或者出於個人的學習研究的目的等,“但是無論如何,這種使用不能構成對原作品的實質性替代,不能因爲新的作品導致原作品權利人利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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