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週刊》 記者  張宇軒 | 北京報道

7月6日晚,恒大官宣旗下新能源汽車品牌恆馳5開啓預售。據其官方預售須知,預售車最早可能在10月1日就可以交付。而就在幾天前的7月4日,曾爲恒大造車提供融資支持的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誠信託”),再度將恒大旗下公司告上法庭。

在這之前,恆馳汽車跳票早已不是新聞,其引發的蝴蝶效應也在金融領域相關方中愈演愈烈。中誠信託似乎也早已對恒大系失去了耐心,公開的開庭公告信息顯示,今年以來,中誠信託至少7次將恒大旗下公司告上法庭,其中5月的一次訴訟中,中誠信託將恒大旗下一衆新能源汽車企業列入被告名單。

二者之間的糾葛背後,相關信託計劃的投資者們可能比恆馳汽車的擁躉更迫切希望新車真能如約下線開售。

7月8日,中誠信託旗下信託計劃新能源3號的投資者們爲該計劃延期回購事宜再度進行集體維權。面對投資者們提出的“解決方案”“解決期限”等問題,中誠信託相關負責人三緘其口,當日的維權活動最終不了了之。

今年3月以來,中誠信託因新能源3號信託計劃延期遭到多名投資者接連向銀保監會發起舉報。4月,投資者收到銀保監會北京監管局的告知書,北京監管局稱已受理投資者舉報,並將針對反映問題按程序進行調查,以及轉有關機構處理。

至6月24日,銀保監會北京監管局書面回覆投資者,稱舉報事項正在調查,“由於情況比較複雜,現不能在60日內辦結……延長辦理期限30日。”

該信託計劃的融資、回購、擔保均與恒大旗下多個產業有關,伴隨着恒大經營惡化,信託計劃未能按期履約回購。今年3月初,中誠信託向投資者表示新能源3號存續期延期一年,之後在該計劃季報披露中表示,已對回購義務人等發起訴訟。與此同時,多位投資者也表達了對中誠信託的起訴意願。

5月5日,中誠信託董事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稱,該公司已向投資人作相關信息披露,並建立了與投資人的持續溝通機制;另一方面將依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積極處置並努力化解相關項目風險,盡最大可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護信託財產安全,保護投資人利益。

今年4、5月,中誠信託相繼披露了新能源3號的一季報及相關說明,之後再未對投資者披露過該信託計劃的相關信息。

7月11日,記者聯繫中誠信託試圖瞭解此事最新進展,對方對此未予回應。

伴隨恒大“爆雷”,信託計劃陷入延期困局

因故延期的信託產品——新能源3號C類計劃(下稱“新能源3C”)與恒大緊密聯結,伴隨着恒大“爆雷”陷入延期困局。

據新能源3C投資者提供的新能源3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說明書中相關條款描述,該信託計劃爲中誠信託運用信託計劃資金以受讓股權收益權的方式,向天津恒大國瑞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天津恒大國瑞”,爲該信託計劃融資人、回購義務人)提供融資支持,受託人(中誠信託)將以募集的信託資金不超過人民幣29億元用於受讓融資人所持有的上海國能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國能”,2019年11月更名爲“恒大恆馳新能源汽車(上海)有限公司”]80%股權的收益權,融資款用於上海國能旗下上海車廠一期項目建設、原材料/設備採購、研發費用、日常經營費用。

新能源3號信託計劃首期於2019年9月24日成立,項下分爲A、B、C三類信託單位,預計存續期均爲24個月。據投資者提供的新能源3C產品推介資料顯示,至2020年3月,新能源3號已發行A類4.5億元、B類7.66億元,當時計劃發行的C類不超過13.9億元,預期年化收益率爲7.9%~8.5%。

推介資料還顯示,新能源3號的收益及退出分別來源於天津恒大國瑞、上海國能汽車項目的分紅,上海車廠銷售回款,天津恒大國瑞回購款,以及處置抵押物等。

信託計劃說明書信息顯示,新能源3號的風控措施主要有三類。其中,抵押擔保由金馳生活服務(河南)有限公司(下稱“金馳公司”)以其持有的9宗土地使用權提供第一順位擔保;股權質押擔保由天津恒大國瑞以其持有的上海國能80%的股權提供擔保;保證擔保由中國恒大集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上述公司均爲恒大系公司。金馳公司由恒大汽車產業園投資(深圳)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天津恒大國瑞由恒大新能源汽車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資實控,上海國能由恒大新能源汽車多家公司直接或間接控股,由恒大新能源汽車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實控。

恒大危機下,12.9億元信託餘額未予回購

該信託計劃風控措施在恒大風險集中爆發的背景下出現異常。

據投資者整理的歷史資料顯示,新能源3號A類、B類、C1類均已於2021年8月9日前成功回購,出現延期的是C2類及以後期次的信託計劃。據投資者代表反饋,延期的信託計劃涉及約300名投資者。

2022年3月13日,中誠信託連發3份產品公告宣佈新能源3C延期,預計延期至2023年3月5日。理由是,恒大風險集中爆發導致新能源3號相關交易對手喪失回購和擔保履約能力,以及鄭州房地產市場整體回落和恒大整體風險對抵押人項目銷售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而事實上,新能源3號收益及回購形勢的惡化至少可以追溯到2021年第三季度。

據中誠信託2021年10月披露的新能源3號三季度管理報告顯示,回購義務人、共同回購義務人及代回購義務人均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當季度股權收益權溢價款回購款,中國恒大集團也因“管理不善”,未能履行擔保責任。

當季新能源3號信託計劃規模餘額爲12.9億元,此後至今年4月初披露一季度管理報告時,新能源3號信託計劃規模再未發生過變化。至此,中誠信託以募集的信託資金歷史總額26.06億元爲恒大新能源汽車提供融資支持,尚有12.9億元餘額已經存在違約風險。

3月8日,投資者與中誠信託相關負責人溝通。圖據受訪者

中誠信託在致投資人的公開信中表示,恒大集團風險集中爆發後,上海車廠陷入停工狀態,回購義務人無法履行新能源3號項下的回購義務;抵押擔保方面,金馳公司受河南當地房地產市場整體回落及恒大風險爆發雙重影響,開發及銷售幾乎停滯。

除了恆馳汽車至今未能實現量產及河南當地房地產市場下行的不利狀況,雪上加霜的是,新能源3號的抵押物也出現了問題。據新能源3號今年一季度報告披露,2月17日,在金馳公司爲新能源3號提供抵押擔保的9宗土地的使用權中,6宗土地使用權被解除《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被無償收回。

投資者認爲,中誠信託對上述土地使用權抵押物的盡調及監管存在重大瑕疵,盡調未揭示土地被收回的風險,監管過程也未能及時發現披露和化解規避風險,造成對投資者極爲不利的局面。

投資者指控信託機構違規

4月29日,中誠信託公佈了該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報告中披露了上一年度中該公司的消費者投訴情況,其中稱“本年度(2021年)未發生重大投訴事件及訴訟”。

然而今年,中誠信託或難延續此前的良好口碑。

新能源3C的投資者代表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出示的舉報信中顯示,新能源3C被投資者質疑其設計及運作過程中,存在編造信託目的、僞造信託合同、假造底層資產、擅自解除股權質押滅失底層資產、26億元鉅額信託資金挪用等多項重大違法違規。

投資者代表稱該舉報信已遞交至北京市銀保監局,並於4月底獲得將“按程序進行調查”的答覆。

4月14日,投資者前往中誠信託上級公司溝通信託事宜。圖據受訪者

投資者代表告訴記者,投資者懷疑新能源3號的信託資金並未用於恒大的汽車項目,而是繞開監管,抽調挪用至房地產項目。理由是投資者至今未獲得任何關於車廠的合同、發票、往來賬目、監管報告等材料信息,且信託總額度26億元與該信託計劃所涉天津和鄭州抵押土地的出讓金額度基本相近,信託資金募集時間和抵押土地交款時間基本匹配。其前期回購及收益均可能來源於房地產項目銷售。

另一方面,2020年5月,中誠信託發佈臨時公告,稱上海國能因車廠建設需要申請銀行貸款,需要“配合天津(恒大)國瑞解除上海國能80%股權的質押登記手續”,作爲補償,天津恒大國瑞及關聯方提供給新能源3號以其他增信措施。

而該信託計劃當年的二季報並未對股權解除質押及對應增信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僅對天津、鄭州房地產類抵押物的建設銷售情況作了披露。據投資者代表反饋,股權解除質押一事並未經受益人大會知情及同意,因而被質疑導致新能源3號“底層資產滅失”。

對此,今年5月初,中誠信託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正在對信託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查,目前尚未形成定論。

同時,中誠信託向記者致函表示,公司已向投資人作相關信息披露,並建立了與投資人的持續溝通機制。然而這一說法並不被投資者“買賬”,有投資者向記者表示,與中誠信託的溝通並不順利,即便是在新能源3C面臨重重危機且出現延期的情況下,中誠信託也未組織召開過受益人大會。

就上述情況,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昕棟表示,信託計劃受託人(中誠信託)應當遵守信託法及信託文件的相關規定,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而案例中就投資者反饋的信息來看,吳昕棟認爲信託公司或未盡受託人的信義義務,有隱瞞真實信託目的、虛構融資項目信息、擅自解除質押,以及違規變相向房地產融資的嫌疑,但需要對整個信託項目真實交易結構及資金流向進行調查才能確定。

信託機構起訴恒大相關方違約

“我司已起訴回購義務人、各履約擔保人及保證人,並擬採取查封凍結相關資產的法律手段,保障信託計劃相關權益,避免因中國恒大集團繼續惡化而受到影響。”

今年4月初,中誠信託在該信託計劃一季報中再次表露已對恒大系各相關方發起訴訟。據之前披露信息顯示,該案件已於2021年10月25日在廣州中院立案,今年2月取得民事裁定書,後續將由法院執行部門負責查封凍結事項。

至今年4月,新能源3號的增信措施由上年末的4項減至3項,金馳公司所持6宗土地使用權消失。剩餘3項增信措施爲,金馳公司以及天津國能生活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天津國能生活”,由恒大新能源汽車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實控]100%的股權;中國恒大集團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及恒大旗下多家汽車企業出借給金馳公司和天津國能生活共計36.95億元應收賬款。

而據該信託計劃2021年二季報數據顯示,金馳公司至當年5月末總資產已經低於總負債,另據該信託計劃2020年四季報數據顯示,當年11月末,天津國能生活的總資產同樣低於總負債。投資者認爲,新能源3C所有增信措施均面臨實際難以執行的局面。

對此,中誠信託在新能源3號今年第一季度報告中表示,正積極與當地政府溝通協調,全力協助金馳公司再次獲得被無償收回的6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推進項目開發進展。此外,中誠信託在致投資者的信函中表示正在與恒大汽車探討債轉股等多種可行性解決方案。

目前這種局面,投資者是否可以通過向信託機構追索賠償?

對此,吳昕棟律師表示,新能源3號現在正處於延期期間,信託計劃尚未終止清算,投資者的損失無法確定,中誠信託是否存在違規及未盡受託人職責的行爲尚無監管機構的定論,現階段難以確定中誠信託的賠償比例和具體金額,投資者勝訴獲賠難度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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