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2022年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等。

調整後的養老金7月底前發放到位

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繼續爲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今年的調整將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繼續保持向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加大傾斜力度的調整辦法,使他們更多地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本次調整面向2021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預計惠及318萬餘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並從今年1月份起補發養老金,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當月和補發的養老金7月15日發放到位。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1、與繳費年限掛鉤

今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按照退休人員2021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以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6250元)爲基準線劃分兩檔,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6250元(含)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同時,爲了兼顧公平,對調整前月養老金水平在6250元以上的退休人羣,如果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後仍低於6300元的,還將補足到6300元。

例如:王大爺,64歲、繳費年限37年,基本養老金爲6255元/月。按照對應標準,應上調20元,與原養老金相加爲6275元。但2021年12月養老金低於6250元的人員上漲50元后,部分人員會達到6300元(6250+50),高過王大爺的6275元,所以再對王大爺提高25元,使他達到6300元。在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中,王大爺實際每月增長45元。

今年調整,王大爺每月共增加192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爲6447元/月。

(三)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爲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今年繼續向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對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週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礎上,繼續對65歲以上退休人員中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體現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傾斜。

(四)兩種特殊的調整方式

一是繼續單列調整企業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此次調整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合計將普遍增加375元/月至405元/月。

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調整後不低於全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額、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本市機關事業單位2021年12月31日(含)前退休人員調整的養老金也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

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人均月增40元

本市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羣體,人均每月增加40元,並從今年1月起補發,補發的養老金和7月的養老金均在7月15日發放到位。

具體調整標準爲: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人員,不滿65週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2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爲每人每月887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爲每人每月802元。新增人員的養老金差額部分,自領取待遇之月起補發,補發的養老金和7月的養老金均在7月15日發放到位。

2022年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的平均人數爲58.75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平均人數爲32.10萬人,本次調整惠及90.85萬人。

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卹金

本市自2001年起,對工傷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逐年進行調整。2022年,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範圍爲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供養親屬撫卹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370元,二級傷殘335元,三級傷殘305元,四級傷殘275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卹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爲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80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生活護理費的調整,待計發基數公佈後另行發佈。

最低工資和失業保險金平均標準不變

另外,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經北京市勞動關係三方共同研究,2022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不調整,沿用2021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爲每月不低於23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爲不低於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爲不低於59元/小時。

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平均標準爲最低工資標準的90%,2022年,本市失業保險金平均標準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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