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並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22年1月起,上海市對2021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職保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具體標準爲:一是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額不足15元的,補足到15元;三是按本人2021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爲基數,每月增加1.9%;四是對2021年底前年滿70週歲、75週歲和80週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再增加25元、35元和45元。

與此同時,上海市從2022年1月起,調整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增加後,上海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爲每人每月1300元。

上述增加的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和城鄉居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於7月20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於7月27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

上海市人社局提醒,疫情防控期間,請廣大退休人員儘量避開高峯時段前往銀行、郵局營業網點等領取,避免集中前往。

(總檯記者 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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