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程東 李耀]兩岸局勢持續緊張,民進黨當局又開始在軍隊搞所謂的“反滲透”。近日,臺“國防部”提出一份報告書,其中提到島內自造軍備設施中,涉及大陸“滲透”“竊密”。專家認爲,技術本身是否先進已不重要,“臺當局不要再用所謂機密外泄別有用心地抹黑大陸,纔是最關鍵的”。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24日報道,臺“國防部”向“立法院”提出“國防廠商安全調查暨保密稽覈執行成效報告”。報告稱,針對軍備生產單位,以保防人力爲主的“安全查覈工作站”編制於“軍事安全總隊”,下設人員查覈組、保密評鑑組、北部查覈工作組、中部查覈分遣組及南部查覈工作組等單位,依任務特性配屬“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負責執行“國防廠商”人員安全調查、保密評鑑及駐廠稽覈等專責任務。其中,北、中、南部地區查覈組分別進駐“中科院新新院區”“臺中漢翔公司”及“高雄臺船公司”等地項目辦公室,運用機動性項目駐廠模式,執行安全查覈與稽覈任務,專責對各地區廠商人員面訪及涉密廠商訪查與稽覈工作。

報告稱,應“戰機自造”“潛艇自造”及新式武器研製需求,“中科院”及相關廠商的人力需求擴增。爲確保這些人員“安全與純淨”,以及承包商設施與信息符合安全管控規範,“政戰局”依“先查後用”原則,針對涉密人員實施深度安全調查。2021年迄今,已完成245案、3648人的查覈作業,其中有69人因具有“涉陸關係”等因素,“未誠實填報個人安全調查表”,參與項目的資格被否決。同時,這段時間內已糾察舉報違規事件186件,“採取立即改進及依約裁罰,重大違失人員汰除,限制接觸機密,確保機密維護與安全”。

這份報告同時提到,爲強化合作廠商資金背景以及防止“陸資滲透”,2021年迄今,島內共搜報危安情況97件,其中針對廠商以“仿冒品、大陸製品、變造原產地證明交貨”等高風險行爲,均通報檢調機關,依法偵處或中止合約。至於臺“中科院”人員,自2022年採取全院境管管制,且配合“國安局”項目工作,“針對涉密離退離職人員,依機密保護法限制出境”。

事實上,“中科院”因爲掌握臺軍武器科技,一直是民進黨當局的重點盯防對象。今年4月臺媒披露稱,臺“法務部”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擬將“行政法人”列入機密機關範疇。

“行政法人”是指當局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當局事業主管機關爲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的公法人。臺灣現有5個行政法人,包括“中科院”、運動訓練中心、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表演藝術中心以及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2014年4月,原本隸屬“國防部軍備局”的“中科院”改爲行政法人,但近年來兩岸情勢嚴峻,民進黨當局認爲“中科院已成爲大陸重點滲透目標之一”。2020年,臺“國防部”以涉及安全爲由向“法務部”、臺灣“高檢署”請求將“中科院”納入“準軍事機關”。

此外,臺“國防部”和“法務部”還修正“國家安全法”,將“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提升至“國安”保護層級,明定爲境外、大陸竊取臺灣核心關鍵技術祕密者,最重可判12年,若犯罪金額超過1億元新臺幣,最高可處罰金10億元;竊走祕密在境外、大陸等地使用,刑期最重達10年。

與此同時,民進黨當局近來也加大了對所謂“共諜”的偵辦。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6月下旬,一香港商人被指受大陸情報工作人員指派赴臺,吸收臺退役空軍少將錢耀棟、退役中校魏先儀在臺發展組織,並試圖吸收多名退役將領,包括前“空軍司令”沈國禎、前“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臺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爲張、沈未被吸收,6月24日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起訴錢、魏二人,並對未到案的香港商人發佈通緝。7月下旬,臺媒又聲稱臺空軍退役中校杜永心遭大陸情報人員吸收,主要是拉攏臺現役中校,希望未來臺海發生戰事時“消極不抵抗”。

不過,臺灣偵辦的不少“共諜案”都飽受詬病,被認爲是無中生有。像臺北市議員侯漢廷及新黨發言人王炳忠、陸生周泓旭等5人,被控受大陸指示在臺發展組織遭起訴,一審判決5人均無罪。今年5月,“臺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仍判5人無罪,但臺灣“高檢署”仍堅持上訴三審。

不少評論質疑,臺灣的軍事機密是否真的值得竊取?軍事專家宋忠平25日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對民進黨當局的“擔憂”進行了解讀。他表示,這種“擔憂”分爲兩方面,一方面是雖然蔡當局自詡“自造”,但其實很多技術並不是臺灣自己的。以潛艇爲例,裏面相關技術不少來自於美國、日本等地,這些國家要求臺灣遵守保密協定。另一方面則並非技術本身,而是技術背後的參數。“這些技術本身未必先進,但其參數是臺灣潛艇戰鬥力的體現。”也就是說,一旦這些潛艇的參數泄露的話,其戰鬥力就歸零了。

對於民進黨當局不斷抹黑大陸竊取其機密一事,宋忠平認爲,大陸潛艇技術早就處於世界領先水平,臺灣潛艇技術根本無關緊要。“島內相關部門和知情人是否會外泄,那得問臺當局自己,而不是別有用心地抹黑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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