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6年的網絡騷擾突然變爲發同城定位,江羽(化名)不願再沉默了。

24歲的江羽是一家金融科技公司的算法架構師,業餘是一名原創音樂的歌手。在微博上,她有幾萬關注者。

從2016年起,她不斷收到一名陌生人發送的騷擾私信。今年六月初,這名陌生人開始向她發送具體定位、邀約:“三點半見可以嗎?”“你在哪裏,我一會兒開車來接你。”6月7日下午,她打開手機,看見對方發送的定位就在自己所在的辦公樓下。江羽當即決定報警。

最初,警方並沒有受理案件。事發第5天,江羽在微博發佈了一條曝光騷擾者行徑的長帖。在第8天夜裏,警方來電通知她可以受理,而第15天,她收到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複印件,騷擾者已被處以拘留。

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瑩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由於當事人未能意識到或出於恥感等原因,網絡性騷擾求助率可能較低。

李瑩解釋,我國現行法律中,對“網絡騷擾”或“網絡性騷擾”沒有專門的界定。一般而言,可以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條例或選擇民事訴訟。然而,如果證據不足,且沒有造成實際傷害,警方也較難處理。

由於江羽沒有拉黑對方,原始的私信記錄得以留存,被作爲關鍵性證據提交給警方。“截圖是可以僞造的,證明效力比較低。”李瑩建議,一定要留有證據原件,如果實在不想保留,可以先通過公證將證據固定,再刪除痕跡或拉黑對方。

收到處理結果後,江羽和朋友用18天共同製作了一個視頻,講述這個反制騷擾的故事。她說,希望從自己“反抗且成功”的經歷開始,有更多的人願意去反抗,“該報警的報警,該公開的公開,不要害怕正面對峙”。

以下是她的自述:

“以爲改個IP地址,就可以把他從深圳引走”

收到辦公樓下的定位的時候,我第一次真正地感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脅。那一刻,我兩隻手抖得連水龍頭都擰不開。挺意外的,我比自己想象中更害怕一點。

第一次收到這個人的騷擾信息,是在2016年,那時我剛開始在美國上學。他是在微博上發的,低頻期一兩個星期乃至一兩個月發一條,高頻期每天發兩三條。

他發的內容屬於那種臆想狂式的傾訴。比如他非常強調女性的外貌和身材。並且,在跟我的私信當中,他用自己的價值觀去點評我這些朋友,哪些值得交,哪些不值得交,我非常生氣。

其實網上會把陌生人當做樹洞的人還挺多的,我也會給我喜歡的明星發一些臆想狂式的傾訴,所以我沒有當回事。不過他後來越來越朝着性騷擾的方向走了,會讓我覺得有一些不適,但他對我的生活影響非常微小。

從今年六月初,他把私信平臺從微博換到網易雲,開始發送帶定位的騷擾信息。那些定位確實在我的周圍。我比這種騷擾行爲只發生在線上的時候,要警覺了一些。

我這纔去看了一眼這人的賬號。說實話,對方看起來還蠻正常的。他發的內容有一點生活感悟,有一點自以爲是地對別人的評頭論足。

我把IP地址改到北京,在他後續的騷擾中,他說他也跟着去了北京,但實際上他沒有去北京。

第二次筆錄,警察告訴我,這個人還在深圳待着。這就相當於,在我第一次報警,還有網上曝光,整個過程當中,我跟這個人還都在深圳。我撒謊說我去了其他地方,他也撒謊說跟着我去了其他地方,但是其實我們都在深圳,這不是蠻恐怖的嗎?很像《死亡筆記》。

第二次筆錄(知道)的時候,我有點小後怕。我以爲改個IP地址,就可以把他從深圳引走。這一整個過程當中,我的精神內耗挺大的。

收到那條樓下的定位後,我立刻跟老闆請了假,說我要去報警。報案之前,我把那些聊天記錄都截了個圖,自己在腦袋裏大概覆盤了這件事的時間線。

陪我去派出所報案的朋友,是一位學法律的女大學生。她是我粉絲超話的主持人。其實我們本來不認識,還是通過這件事情認識的。

我在超話裏面,用文字講了一下這件事,說我最近有點困擾。她比較敏感地問我,要不要幫助,她也在深圳。我就說,你陪我去報警吧。

從決定報案到兩個人一起出發,花了二十來分鐘。我們打車去,路上,她具體地問了我,到底是怎麼回事,看了一下聊天記錄。她的反應比我大多了,覺得怎麼會這樣子,很激動。然後她表示,無論發生什麼,都會幫我一起處理。

在路上,多少感覺有點不真實,我沒想到會被網絡上的騷擾狂搞到要去派出所報案的程度。到警局以後,我跟民警做一個筆錄,把整個過程儘量詳細地說了一下。我大概是下午四五點鐘到的警局,晚上八點半纔出來。

做筆錄的警察跟我確認了四五次,到底有沒有回覆過(騷擾者)。並且問,“如果你沒有回覆過他,他爲什麼要這麼說?”我就說,因爲他是臆想狂。他又問我,“你爲什麼在網上發東西,你是不是個網紅?你是主播嗎?”

我當時感到了一絲倦怠,想趕緊把這個流程走完,我就可以拿着我的報警回執走了。

因爲這個人沒有在現實生活中對我造成真實的影響,也沒有找到我,警方並沒有受理案件。警方建議我,平時注意一下自身的安全,如果這個人還有新的舉動,就立刻把證據彙報給警察局,他們會動態評估是否受理。

“反擊之後,變成了一個主動方”

聽到沒有辦法受理,我就覺得,好吧,那我自己想想辦法。

在微博上曝光騷擾者就是反擊的第一步,相當於“宣戰”。

我和橘莉娜是高中的時候認識的,我們是大學同學。她是一個非常聰明、謹慎、有自制力的人。我第一次報警之前,纔跟她說了一下這件事。她非常震驚,立刻就收拾東西過來了。

寫曝光的微博,我和橘莉娜一共花了四十分鐘左右。我燃起了熊熊的鬥志,寫的時候,我覺得我自己興奮過頭了,甚至會覺得自己心理是不是不太健康。

我寫了個初稿,她替我改了一下,刪掉了很多顯得“惡狠狠”的地方。比如,我最原先的一版,說“你要是再騷擾,我會找人把你的小腿一節一節地打斷”。橘莉娜就說,你不要這樣,把我那段刪了。再比如說,我說“這個人在跟蹤和蹲點我”,橘莉娜就把這個改成了“疑似跟蹤、蹲點”,給很多敘述留了後路。

截至目前,(曝光帖閱讀量)是2200萬,比我預想的要多。我估計是6000轉發左右,沒想到有2萬轉發。

有很多人都提到,自己有類似的經歷。我其實挺驚訝的,沒有想到有這麼多人都遇到過類似的問題。他們有的人是一直在線上,被人換着號騷擾,有的人是被別人偷窺賬號,然後進行了跟蹤。

評論我一條一條地看,每一條都看過。大部分人是共情,支持、鼓勵、共情遠大於質疑。第一條微博下面什麼建議都有,什麼“不要再發微博了”“趕緊換城市”“趕緊搬家”“趕緊出國”。

保持自己正常的生活對我來說很重要。我還是想要繼續上網,我想要正常地工作、遊玩,不想要被一個變態驚擾得連夜逃跑。

我自己評估了一下,我覺得這個人真正傷害到我人身安全的概率不是很大,所以我不會去盲目地擴大小概率的後果。

我也評估了一下我有沒有力量保護自己,我的答案是有。如果我選擇有意識地保護自己的話,我會做得很極致。我可以遠程辦公,可以修改自己的IP地址,我有很多方法保護自己。

關於拉黑的問題,提出質疑的人是最多的。在線上騷擾階段,相比冷處理,拉黑反而是一種互動和刺激,這人重新註冊微博賬號的成本很低。我拉黑過他的一兩個賬號,這個人又換頭像、換號發,我就覺得,你想發就發,我不看就完了。如果他一來發,我就給他拉黑,反而我自己的心情受到的影響更嚴重。

在這個問題上,我發現曾遭遇過跟蹤的人和從來沒遇到過的人,在理解我的處境上存在巨大的分裂。連我父母兩個人對待這件事的理解都截然不同,我的母親年輕的時候也被跟蹤過,所以她立刻明白要防身,要躲避,不要和這個人產生任何交流,否則他只會變本加厲。我父親顯然不會有這樣的經歷,所以他居然會建議我去和這個人聊聊他的動機。

我反擊之後,變成了一個主動方。而且這人明顯急了,怕了。在我微博曝光以後,他又來私信我,假裝道歉,其實是在脅迫我刪微博。

平常我一般九點左右醒,那段報警、發視頻的時間裏,八點左右我會自然醒。不是在網上跟網友吵架,就是在跟律師和警察溝通,長時間處於一個總是被刺激的狀態。

50頁證據,“都是他單方面給我發私信的記錄”

我報警後,過了一個星期,也是我發那條微博的三天後,警察打電話給我,告訴我可以受理案件。

受理的原因是這個人(騷擾者)真的跑去自首了。我不敢相信,很震驚,怎麼會有這種人?

給我打電話的警察語氣很好。他在電話裏明確告訴我說,可以受理案件,希望我打印證據去重做筆錄。他特地跟我說,他把叫我去做筆錄和傳喚騷擾者的時間錯開了,叫我不要擔心。

證據大概打印了50頁,都是他(騷擾者)單方面給我發私信的記錄。

一開始真沒有想着收集證據。後來,無論是警察還是律師都建議要保留證據。因爲沒有拉黑,證據上反而有利,這也算是某種程度上的“歪打正着”。

第二次去做筆錄的時候,負責做筆錄的警察很客觀,他沒有對我有過多的質疑,不會就同一個問題反覆問我四五遍。

我跟派出所所長,還有負責筆錄的警察都強調了,我不可能接受調解。我說,反正我也不會留在深圳了,你們調解的話,也找不到我的。他們的態度是,當然當然,理解理解。

做完筆錄出來,我特別高興,手舞足蹈。

(6月)16號晚上,民警打電話告訴我對騷擾者(行政處罰)的處理結果。當時我很高興,因爲我完全沒有想過,警察真的會處理這個人。

不過,我覺得整體來說,國內在這方面還是量刑不足。這種情況如果在西方國家的話,第一次會被下限制令,第二次會面對真正的犯罪類型的處罰。

但是,在國內對於此類行爲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有這樣的結果,我們認爲是個勝利。

反擊成功的過程其實是比較巧合的。如果他(騷擾者)沒有去自首的話,可能警察找到他、去傳喚他,還蠻困難的。

如果我的那條微博沒有傳播那麼遠的話,警方可能不會受理案件。大部分人遇到跟蹤,沒有辦法遠程辦公,也沒有力氣去跟他周旋,可能請假報警都難。

但是這些困難都是可以拆解的。不要去製造一些虛無的困難的概念來嚇退自己,然後不去採取任何反抗的行動。

就直接拿個幾乎同時發生的事情(舉例),我的一個音樂人朋友,她在杭州的滴滴車上看我的案例的時候,司機突然脫了褲子開始手淫。她也立刻去報案了,警察第一次筆錄也沒有受理。她也發了微博,但是那條微博沒有像我的那樣轉發那麼多。但是在她發了以後,警方也把她叫回去做第二次筆錄,然後受理了,司機也被拘留了。

我覺得,逃避和恐懼已經變成了女性的第一反應了。誠然,在燒烤店突然被打,你是打不過別人的。但是一個騷擾者在你辦公室的樓下,你還是可以採取很多措施的。

“待過5個公司,遭遇4次性騷擾”

我一直都是膽子比較大的人,愛憎分明。初高中我遭遇了校園暴力,加上我高中比較叛逆,有兩次差點被退學。我的成長過程當中,總是在跟別人正面對峙,總是在跟別人剛,所以我會比一般的人更加擁抱衝突。很高興我保留了一些棱角,而不是過早地爲了一些不重要的東西去收斂自己的鋒利。

我不是那種純粹的猛勁,還是會權衡一下,或者說是有計謀地去面對一些衝突。

我實習加全職,總共待過5個公司,在其中四家經歷過職場性騷擾。

第一次被職場性騷擾,是我大三暑假的實習。因爲那份工作我非常想要,我不想要生事,所以就沒有舉報。我什麼都沒有做,那個人也沒有受到懲罰,最後也沒有留用我。我非常後悔,再回到那個時候,我一定把他舉報了。

第二次我選擇了舉報,因爲當時那個公司,無論有沒有性騷擾,橫豎我是不想待了。我就先試着給HR舉報一下,想看一下大概會有個什麼樣的流程。沒有等到完全解決完,我就離職了,但我後來聽說被我舉報的人也離職了。我大概更熟悉流程了。

第三次的時候,我想要的是我不離開這個公司,但是我要讓這個人收斂他的性騷擾行爲。我就採取了一個上到下、下到上的方法。我先去舉報給HR,看HR幫不幫我處理,不幫我處理的話我直接舉報給管理層。如果舉報到管理層,管理層不管,我再想辦法。後來管理層很嚴肅地警告了那個性騷擾的人。

另外一個是自下而上的方法。這個人性騷擾我,他不可能只性騷擾我一個女生。所以,但凡有新的女員工入職,我們都會先去私下交流一下,表示歡迎,同時不經意地告訴她:公司裏面有這麼一位性騷擾慣犯,他要是夜裏找你,或者找你聊騷,你千萬不要害怕,可以跟我們講,也可以舉報。我們都舉報過他,我們都知道他是慣犯,你不要害怕。

騷擾者一方面受到了管理層的警告,另一方面他不停地自討沒趣。後來,我們公司又來了一個女實習生,這個男的要求女實習生換座位,換到他旁邊。因爲被我們提醒過,女實習生就打死不換。她說,我就算離職,我也不會換到你旁邊,搞得那個人特別沒有面子,所以他慢慢地也就不幹這事了。

每一次處理,我都是在做一個嘗試,每次都會累積一些經驗。第一次大家肯定都處理不好。反擊的狀態肯定不是一下子就能練成的,一開始總是會用力過猛或者是情感宣泄過多,計謀太少,反而給自己造成更多的情緒負擔。經驗多了,處理起來,分寸就會拿捏得比較好。

我從一開始不知所措,後來變成了很熟練地去舉報給管理層,在公司內部製造輿論去對抗這種性騷擾的人。每一步,社會都在正面反饋我的勇敢和衝突,所以遇到事情,比起逃避,我會更傾向於去面對。

“我的生活肯定不一樣了,翻篇了”

警方的處理結果下來以後,我和橘莉娜都覺得,這件事的正面意義很大。有很多受到騷擾的人,可能真的會因爲害怕而逃避,而不是去正面反抗。所以我們就決定,把它做成一個視頻。

視頻是7月5號發的,從收到這個人被拘留的通知開始,我們一直在做這個視頻。

視頻的標題是引用我在第一條曝光微博下面給其他網友的評論。有網友說,有很多變態,他們並不是真的想要騷擾你,而是他們很享受女性的恐懼。我覺得網友說得特別對,我就回復,“我不是來求助的,我是來反擊的。”這句話比較短,配合封面比較鏗鏘有力,且有爽點。

我們隱掉了很多負面的東西,去凸顯這個案例的正面意義。我是希望大家把我的案例當做反抗且成功的案例,有更多的人願意去反抗。首先心要強大起來,該報警的報警,該公開的公開,不要害怕正面對峙。

第一條微博下面有人說,“這麼醜,有什麼值得跟蹤的?”這些發言真的很沒有常識,長得好不好看,跟被不被跟蹤騷擾,真的是不掛鉤的。

但是我也知道,在輿論場當中,“絕對正確”是不被大部分人認可的。總的來說,大家在遭遇到騷擾或者侵害的時候,還是把自己往一個完美受害者的方向打造。我認爲這種傾向是比較可悲、又不得不採取的一個措施。

視頻裏,我的朋友橘莉娜在最後也特地探討了完美受害者的問題,比如我們不得不去扮演一個乖巧的角色,但是我們知道這是很可悲的。我覺得去把這種觀點傳達出來,來反對完美受害者或者受害者有罪論,也是比較穩妥的一步。

我跟橘莉娜錄視頻的時候,我沒有遮掉脖子上的紋身。我也並沒有因爲發曝光的微博,就把我之前的泳裝照刪掉,我之前微博什麼樣,現在還是什麼樣。

視頻發出來之後,我們收到了很多女性網友的評論,她們說看完之後覺得很高興,以後遇到這樣的事情會更勇敢地去反抗。我們覺得發這個視頻的目的達到了。

目前,騷擾者沒有再對我進一步騷擾。他改了個名,改了個頭像,把自己的微博刪光,沒有任何動態了。

整個報警階段,我只是假裝離開了深圳,但是在他放出來以後,我真的離開了深圳。在他放出來以後,我更加謹慎了。

我的生活肯定不一樣了,翻篇了。

這件事情會變成一個很有趣的經歷。以後大家玩喝酒遊戲,每個人說一件自己幹過的出格的事情的時候,我就可以說,我把騷擾我的人送去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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