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7月25日,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1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王洪涛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1.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缺陷,未建立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内控机制;2.未核定票据业务规模,票据业务审查不严;3.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开展不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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