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北京銀保監局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7月25日,北京銀保監局責令新華聯控股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改正,並給予合計1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王洪濤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1.資產負債管理存在缺陷,未建立有效的流動性管理內控機制;2.未覈定票據業務規模,票據業務審查不嚴;3.流動資金貸款業務開展不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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