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強村民自治管理,引導村民自覺遵守自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自查自改身邊消防安全風險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圍繞有效防範化解自建出租房屋火災風險,共同研究制定《北京市村民自建出租房防火安全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範本。

公約分爲“管理規約”和“禁止性約定”兩部分,共14條。

管理規約對房屋集中出租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提出了明確要求,出租人應對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備設施、用電用氣等進行統一管理,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安全宣傳提示,及時勸阻、制止租戶違法違規行爲。

管理規約還對村民自建出租房的消防設施器材作出了具體規定,例如,出租房屋在3層及以上時,至少保證2部樓梯且首層安全出口不少於2個。保障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暢通,不堆物堆料;按照要求配備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示、簡易水噴淋等消防設施器材。

禁止性約定要求,不在出租房屋的公共區域、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或房間內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住宿區域與店面區域無實體牆防火分隔,且住宿區域無直通室外疏散安全出口的宅店混合建築,不對外出租住人。

值得注意的是,禁止性約定還要求,不在出租房屋外窗、疏散走道安裝防護網、廣告牌、鐵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已經設置的需要拆除。

三部門要求,鼓勵各村廣泛學習宣傳公約,結合實際針對性制定完善本村防火安全公約,引導廣大村民自覺遵守公約,共建“平安和諧、安全穩定”的美好家園。

北京市村民自建出租房防火安全公約(範本)

爲做好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保護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北京市村民自建出租房防火安全公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使用人要自覺遵守,互相監督。

【管理規約】

1.遵守法律法規和市、區、街鄉鎮相關規定,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依法明確和落實出租人、承租人、使用人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措施。

2.房屋集中出租的,出租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備設施、用電用氣等進行統一管理,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安全宣傳提示,及時勸阻、制止租戶違法違規行爲。

3.出租房屋在3層及以上時,至少保證2部樓梯且首層安全出口不少於2個。保障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暢通,不堆物堆料。

4.按照要求配備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示、簡易水噴淋等消防設施器材。

5.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活動,認識自建房常見火災風險,會報火警,會使用身邊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器材撲救初起火災。

6.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掌握疏散逃生基本技能,發生火情時能夠選擇安全的疏散逃生路徑和逃生方式快速逃生。

7.自覺接受各級政府對自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檢查指導,及時整改指出的隱患問題。

【禁止性約定】

8.不在出租房屋的租住房間內、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9.不在出租房屋的公共區域、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或房間內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

10.不私拉亂接電線,不違規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不在變配電箱、電器等用電設備周圍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11.不在出租房屋外窗、疏散走道安裝防護網、廣告牌、鐵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已經設置的需要拆除。

12.不在供人員疏散的場院、內院、天井設置封閉頂棚、雨棚;已經設置的需要拆除或在封閉頂棚、雨棚開設自然排煙口且開口面積不少於院落地面面積的50%。

13.不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搭建屋頂、圍護結構、房間隔牆,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疏散通道、樓梯;已經設置的需要拆除。

14.住宿區域與店面區域無實體牆防火分隔,且住宿區域無直通室外疏散安全出口的宅店混合建築,不對外出租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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