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用大白鯊做美食,該讓她嚐嚐法律味道

近日,一段網紅美食博主拍攝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引發全網關注。有科普博主反映,這條鯊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大白鯊,又名噬人鯊,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四川南充警方隨後介入調查。

目前,該美食博主“提子”的短視頻賬號所有視頻均已消失。7月31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南充警方獲悉,經鑑定,涉事視頻中的鯊魚確是大白鯊。目前,警方已經查清,“提子”購買的噬人鯊來源是福建沿海地區,相關人員已被控制。

2米長的大鯊魚、30斤的金色變異娃娃魚、50斤的大鱷龜,美食博主“提子”走的是“獵奇”路線,喫的都是不常見的動物。這次食用的鯊魚也是一如既往符合其視頻風格,只不過這次食用的大白鯊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已踩到了本不該觸犯的法律紅線。

公開信息顯示,大白鯊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相當於我國二級保護動物。2017年3月,我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曾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禁止或者限制貿易的野生動物或者其製品名錄》,大白鯊即名列其中。

不管這隻大白鯊是其團隊購買,還是網紅本人購買,不能忽略的一點是,“喫大白鯊能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公共視野”這件事本身就涉嫌違法。至於這件事背後是否存在大白鯊買賣的產業鏈,甚至是買賣瀕危野生動物的產業鏈的情況,相關部門還需徹查。對於涉事網紅及其背後團隊應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同樣也需調查認定。

值得注意的是,“提子”作爲美食博主專喫不常見的動物,刻意展現獵奇場面的行爲,本身就值得嚴肅審視。如今,博主“提子”爲了流量,踩到了法律的紅線,必將爲她的行爲付出代價。藉由這件事,其他博主們也要引以爲戒,無論如何,法律紅線不可觸碰。

□新京報評論員 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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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科峯 ST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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