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撥打或接聽手機,最大的危害是分散駕駛人的注意力,使其反應明顯降低,妨礙司機對路面情況和周邊環境的觀察,一旦遇到緊急或突發狀況,將會大大削弱駕駛人的應變能力和反應時間,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市交管局8月3日發佈消息,爲了有效防範分心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北京警方今年增加了可拍攝“分心駕駛”違法行爲的電子眼。

目前,北京全市共有1900餘處“電子警察”可以對“手持方式接打移動電話、收發信息、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通過車載電子顯示屏觀看視頻節目、以及長時間操作車載電子顯示屏導航系統”等分心駕駛交通違法行爲進行抓拍記錄,並納入執法系統。

北京交管部嚴查“分心駕駛”

已安裝1900多套電子設備

近年來,北京交管部門持續加大對分心駕駛交通違法行爲處罰力度,2020年9月1日,將“接打電話”違法行爲納入非現場執法,並啓用第一批570套專門記錄“駕車時接打、查看手機”交通違法行爲的執法監測設備。

今年以來,交管部門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幹道及部分支次幹道增加了監測設備數量,全市抓拍“分心駕駛”交通違法行爲功能的執法設備達1900餘套。同時交管部門充分運用技術手段,拓展執法監測設備功能,對通過手持方式接打移動電話、收發信息、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通過車載電子顯示屏觀看視頻節目以及長時間操作車載電子顯示屏導航系統等分心駕駛違法行爲均可記錄。

據瞭解,北京交管部門還進一步優化了“分心駕駛”違法抓拍的邏輯算法,提升了執法設備識別違法行爲的準確率,提升了抓拍設備對高速運動車輛精準跟蹤捕捉能力,確保捕獲的車窗內“分心駕駛”違法行爲成像細節最佳,從而生成更爲精準的違法證據圖片,形成執法數據,經人工再次審覈確認後,將符合規定的交通違法數據導入系統並通過短信等渠道告知違法行爲人或車輛所有人,要求其按期接受處罰。

記者在交管局科信處採訪時看到,多名民警正在對非現場拍攝的圖片進行最後的審覈,記者發現通過照片可以清晰地看到司機在觀看手機上的視頻和撥打接聽手持電話。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對有上述“分心駕駛”違法行爲的司機,交管部門將依法對其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

在依託科技手段嚴格管理的同時,交管部門還將持續加大路面執法力度,除對司機駕車時接打、查看手機加大路面查處力度外,也對摩托車、自行車騎行人雙手離把、分散注意力等妨礙安全騎行的行爲將及時糾正處罰,督促駕駛人、騎行人養成安全駕駛習慣,拒絕交通陋習,守法文明行車,有效防範事故,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

分心駕駛安全風險大

近年來,隨着智能電話、導航系統等手持和車載科技設備的普及,誘發駕駛員分心駕駛行爲的因素日益增多,打電話、發信息、使用車載娛樂系統等分心駕駛行爲,已成爲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研究表明,開車接打手機導致交通事故的風險比通常情況高4倍,追尾概率增加1倍,注意力下降37%,剎車反應慢19%。如果開車的時速爲60公里,低頭擺弄手機1秒,車輛就已經盲開了大約30米。事故可能在“分心”的一瞬間就發生了。

2022年2月18日上午,在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東大街小街橋下路口。李某駕駛小客車由西向東行駛時,因低頭查看手機上朋友給他發的微信文字,並用語音跟朋友討論玩遊戲,未發現由西向北左轉行駛的自行車,等司機李某看到時已經距離很近,來不及剎車並與騎車人相撞,造成騎車人搶救無效死亡。雖然騎車人也存在交通違法行爲,但李某在駕車過程中接聽、撥打電話的交通違法行爲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021年5月27日傍晚,在昌平區四場路與秦上路交叉路口處,鄒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由南向東右轉彎行駛,由於正與朋友微信語音通話,沒有發現由南向北行駛的自行車,重型自卸貨車右側前部將自行車撞倒,造成騎車人死亡。經交管部門認定,司機鄒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編輯|程鵬 杜恆峯

校對|段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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