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4日訊(記者 鍾文鑫) 浙江政務服務網消息,舟山祥生弘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被罰4.5萬元。

網站顯示,該公司對建築土方、工程渣土、建築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採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關於“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照各自職權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一)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的規定。

事發後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且已於2022年7月7日辦理了雲山府項目公共區域室內裝修項目消防設計審查手續,參照《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版)》新增事項關於“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等的處罰,裁量標準:主動停止施工,積極申報審覈或者實施整改,及時改正違法行爲,且未造成危害後果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屬公共聚集場所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之規定,決定如下:罰款人民幣肆萬伍仟元整(45000元)。

天眼查網站顯示,舟山祥生弘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成立於2018年, 浙江祥紳商務諮詢成員, 位於浙江省舟山市, 是一家以從事商務服務業爲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5882.35萬人民幣。

天眼查股權穿透圖顯示,舟山祥生弘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由祥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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