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南省檢察院8月5日消息,近日,常德市委原書記楊懿文(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懿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株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楊懿文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去年11月18日消息,楊懿文被查。

今年5月13日消息,楊懿文被“雙開”。

經查,楊懿文28歲就走上處級領導崗位,擔任黨政“一把手”20餘年,但其沒有繫好人生第一粒釦子,辜負組織培養,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在追逐名利中迷失,在放縱慾望中沉淪,作風霸道,濫權妄爲,親清不分,家風不正。自恃手段高明,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財產,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多次組織、參加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肆無忌憚收受禮金,接受“一桌餐”喫請;組織觀念淡薄,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貪圖錢財女色,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車輛和住房,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漠視黨紀國法,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權力觀扭曲變形,將公權力變爲謀取私利的工具,蓄意培植老闆,大搞權錢交易,隱祕收受他人所送大量房產等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違法處置國有土地,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

楊懿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爲嚴重玷污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了國家利益,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懿文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官方履歷顯示,楊懿文1966年7月出生,湖南汨羅人,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入黨。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

他早期曾任職共青團長沙市委、長沙市招商局、長沙市外貿局等單位,2004年任長沙市商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7年,楊懿文調任長沙縣縣長,兼任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09年任長沙縣委書記兼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6年3月,楊懿文調任婁底市代市長,後當選市長。2021年4月2日,他調任常德市委書記,7個月後被查。

楊懿文簡歷

楊懿文,男,漢族,1966年7月出生,湖南汨羅人,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5年6月至2001年2月,歷任共青團湖南省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青聯主席,湖南省長沙市招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01年2月至2007年10月,歷任湖南省長沙市外經貿委工委書記、副主任,長沙市外貿局黨委書記、局長,中國貿促會長沙支會黨組書記、會長,長沙市商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湖南省長沙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任湖南省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長沙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9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湖南省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長沙縣委書記;

2009年7月至2016年3月,任湖南省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長沙縣委書記;

2016年3月至2021年4月,歷任湖南省婁底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2021年4月,任湖南省常德市委書記;

2021年11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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