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珠集團揹負對賭“踩線”衝IPO 2021年淨利銳降六成30億應收款埋雷

長江商報

長江商報記者張璐

對賭期限僅剩1個月,新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明珠集團”)匆忙遞交招股書,向深交所發起衝擊。

新明珠集團是一家大型建材企業,產品主要爲陶瓷磚和陶瓷板材,旗下擁有包括“冠珠”“薩米特”“新明珠巖板”在內的衆多品牌。此次IPO,其擬募資20.09億元。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過去三年,恒大地產一直是新明珠集團的第一大客戶,收入佔比分別爲12.67%、11.73%、7.26%。而排名第二的客戶銷售佔比僅1.91%。

在此情況下,新明珠集團的持續盈利能力受到關注。2021年,IPO關鍵期公司淨利潤銳降近六成。當期,公司信用減值損失7.82億元,猛增超2億元,截至期末,公司應收款項餘額仍高達29.55億元,風險不容忽視。

備受關注的是,2019年9月,新明珠集團與股東恒大地產、居然智居等簽下上市對賭協議,要求公司在4年內成功IPO,並且保持扣非淨利潤增長5%的業績增長目標。

業績下滑、應收款項風險潛存,揹負賭約的新明珠上市之路或許不會一帆風順。

應收賬款高企埋雷

新明珠集團IPO的故事早在2019年就提前拉開了序幕。

根據天眼查APP顯示,2019年8月,新明珠集團獲得加華資本領投,保利地產美的集團跟投的7.26億元戰略融資;同年9月,公司又獲得恒大集團、保利資本、中源怡居的股權融資。引入戰投後,經過兩年醞釀,新明珠集團開始啓動上市。今年8月2日,新明珠集團發佈招股書。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9月,獲得融資的同時,新明珠集團也與股東寧波普羅非、恒大地產、共青城齊利、居然智居簽下了上市對賭協議。

根據協議,新明珠集團需在補充協議簽署後36個月內提交IPO申請材料、四年內成功IPO、經審計後扣非淨利潤增長5%等等。從對賭協議內容來看,現在交表,新明珠集團可以算是踩線過檻。

業績方面,招股書顯示,2019—2021年,新明珠分別實現營業收入80.63億元、78.35億元和84.93億元,淨利潤分別爲12.57億元、15.17億元、6.11億元,實現扣非後歸母淨利潤12.2億元、9.68億元、5.5億元。其中,2021年其營收同比增長8.4%,而淨利潤和扣非淨利潤分別下滑了59.72%和43.24%。

新明珠集團表示,這主要受部分下游房地產客戶資金週轉困難等影響,應收款項產生大額減值損失。

根據招股書,報告期,新明珠集團信用減值損失金額分別達8117.25萬元、5.31億元和7.82億元。期間,公司應收款項餘額分別爲22.63億元、26.74億元、29.55億元。

新明珠集團招股書並未披露應收款項及相應減值損失的主要來源。不過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過去三年中,恒大地產一直是新明珠集團的第一大客戶,貢獻的收入金額分別爲10.15億元、9.14億元、6.12億元,在新明珠集團的收入佔比爲12.67%、11.73%、7.26%。而排名第二的客戶銷售佔比僅1.91%。

除恒大外,龍湖、中海均是新明珠集團的前五大客戶。應收賬款高居不下,也給新明珠集團帶來了現金流困境。報告期,新明珠集團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爲12.09億元、27.89億元、-9.09億元。

另外,毛利率低是新明珠集團的“硬傷”。報告期,受銷售結構、產品價格和成本水平等變化影響,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爲37.44%、34.82%、29.73%,持續下滑。

IPO前分紅8.74億

近兩年包括陶瓷行業在內的家居建材製造業企業,上市積極性持續提高。就在不久前,寢具企業慕思敲鐘上市,而另一陶瓷企業箭牌家居IPO已首發過會,距離掛牌上市也越來越近。

不過,上市並不代表着陶瓷企業的日子就好過。從7月不少陶瓷企業發佈的中期業績預告來看,受到大宗工程、成本上升等因素影響,不少陶瓷企業利潤大跌甚至出現虧損。因此,新明珠集團上市之後是否能夠扭轉目前核心業績下滑的趨勢也成爲關注重點。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即便業績下滑,也絲毫不影響新明珠集團IPO前夕大額分紅。2020年和2021年,公司分別向股東分配利潤3.04億元和5.7億元,累計分紅8.74億元。

與此同時,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在報告期內,新明珠集團旗下子公司還曾因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施工和未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被行政處罰8次,累計罰款416.87萬元。

此外,截至2022年3月末,新明珠集團還存在2起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爲被告且涉及金額超過200萬元的尚未結案的重大訴訟、仲裁。其中,2021年9月,因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新明珠集團被一審判決賠償明星楊穎經濟損失40萬元。

事實上,新明珠集團遭名人起訴並非頭一次。2020年5月,著名田徑運動員劉翔以肖像權糾紛爲由,也將新明珠集團告上法庭。

目前,新明珠集團在行業內經銷規模較大,有超過3000家經銷商,到2021年末,經銷模式收入佔比達到73.25%。若部分經銷商經營活動有悖於新明珠集團品牌經營宗旨和經銷商管理制度,公司將面臨市場形象受損的風險,進而對新明珠集團經銷收入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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