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8月9日獲悉,銀保監會財險部近日向多家財產保險公司下發《關於部分財險公司短期健康保險業務中存在問題及相關風險的通報》。

《通報》指出,財險公司通過與有關機構合作,使用短期健康險產品實際承擔已確診客戶發生頻次確定、損失程度確定的醫療費用支出,異化了保險業務,使保險或然事件成爲必然事件,要求財險公司及時排查短期健康險業務,8月19日前報送自查整改報告。

部分財險公司異化保險業務

風險管控缺失

短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個人銷售的保險期間爲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其中最出名的險種就是“百萬醫療險”。

《通報》指出,近期,在對部分財產保險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開展日常監管和非現場監測過程中,銀保監會財險部及相關銀保監局發現財險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急速增長,且基本集中於同一類業務模式。

具體來說,部分公司與擁有互聯網醫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關聯公司的相關業務集羣開展合作過程中,用特定藥品團體醫療保險方式承保客戶因已確診疾病發生的後期藥品治療費用。並且在實際業務承保中,公司通過將等待期設置爲0天、將保險責任終止條件設置爲給付一次等方式迎合業務模式需求,保費收入與藥品價格相近,從收取保費到支付賠款間隔時間較短,且公司未參與掌握核心風險管理環節,業務持續虧損。

在上述業務中,財險公司通過與有關機構合作,使用短期健康險產品實際承擔已確診客戶發生頻次確定、損失程度確定的醫療費用支出,異化了保險業務,使保險或然事件成爲必然事件,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和風險。

一是公司承保的是確定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不符合大數法則、射幸原則等基本保險原理,且無法通過重大風險測試。

二是公司風險管控缺失,前端承保和後端理賠等核心環節均由相關機構掌握,保險公司不掌握自主定價權,也未實質參與風險管理,無法體現保險經營管理風險的基本功能作用。

財險公司應及時排查

《通報》指出,針對上述問題,銀保監會財險部將會同相關銀保監局對相關公司採取監管措施。

《通報》要求,各財險公司要及時排查短期健康險業務,不得開展任何類似的、不符合保險原理、失去保險或然性的短期健康險業務,確保業務依法合規,確保業務的可持續性,維護行業良好社會形象。各公司自查整改報告應於8月19日前報送銀保監會財險部及屬地銀保監局。

此外,各銀保監局要持續關注此類業務情況,強化風險監測和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採取相關監管措施或予以行政處罰。

通報稱,下一步,各財產保險公司應緊緊圍繞保險保障本源開展產品創新工作,結合不同被保險人的風險特點,持續優化保產品創新工作,結合不同被保險人的風險特點,持續優化保險產品、體現風險保障責任,滿足不同人羣在藥品和健康管理服務等方面的需求,依法合規開展短期健康保險業務。

此前已被監管部門關注

對於短期健康保險,監管部門此前已有關注。2021年1月,銀保監會發布《關於規範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就此類業務出現的突出問題加以規範。

通知》指出,嚴禁保險公司通過異化產品設計,“短險長做”誤導消費者。明確短期健康保險不得保證續保,不得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終身限額”等易與長期健康保險混淆的詞句。同時要求保險公司產品定價應當具備定價基礎,不得設定嚴重背離理賠經驗數據基礎的、虛高的保險金額。

據銀保監會數據,2022年上半年,財險公司的健康險(皆爲短期健康險)保費收入達1156億元,同比增長15.4%,明顯高於財險公司整體業務增速(9.4%),也高於全行業整體健康險保費增速(4%)。

業內人士認爲,短期健康險呈現“低賠付、高成本”的特徵,財險公司要想提升短期健康險的盈利狀況,還需多方面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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