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红网

红网时刻新闻8月12日讯(通讯员 李芝仪)近日,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前路段,发生一起小轿车与自行车相撞事故。自行车骑行人被撞得在空中转了180度,随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事故发生时,恰好有一名民警在旁,民警随即“秒出警”,民警立即过去查看情况,驾驶人张某坐在小车边,手上脚上都有不同程度擦伤,鼻青脸肿,显得十分痛苦。

调取监控录像可见,张某骑行自行车一路逆向行驶在南岭大道主道的车流中,与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几度擦肩而过,险象环生,随后毫不观察后方来车强行变道,与后方正常通过路口的白色小车发生碰撞,最终酿成了这起事故。张某全身多处擦伤,身上两处骨折。目前正在医院治疗。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和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依法对张某处以100元罚款,并对张某这种危险的驾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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