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紀委網站通報顯示,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蘇樹德因違規乘坐私企老闆安排的豪華包機遊山玩水,濫用金融審批權,給國家造成巨大資金損失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爲,被予以開除黨籍、開除處分。

此前中紀委網站於5月10日通報蘇樹德被查消息,資料顯示,2005年至2016年期間,蘇樹德在光大銀行南寧分行當了十年行長,2016年4月轉任光大銀行巡視員直到“落馬”。

值得注意的是,光大銀行自2021年以來可謂深處金融反腐漩渦,總分行均有多位高管被查,其中,該行南寧分行已出現2名原行長被雙開:另一位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原行長周江濤於2021年7月在任期間被查,並於同年11月被“雙開”。

此外,恰在中紀委網站通報蘇樹德被雙開的同一日內,另一家股份行分行原行長也通報被查。據中紀委網站8月12日消息,中信銀行寧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吳學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爲主動投案。

據瞭解,隨着金融反腐持續深入,懲貪治腐形成強大震懾效應,促使越來越多身處資源開發、審批監管、金融投資等領域重要經濟崗位的腐敗分子主動投案。此前於2021年底,就曾發生過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原黨委委員陳耀明、西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田偉兩名金融系統幹部在同一日主動投案。

又一股份行分行原行長被雙開

8月1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監察委員會對中國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蘇樹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蘇樹德身爲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黨性原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乘坐私企老闆安排的豪華包機遊山玩水,違規收受禮品;違規參與民間融資;濫用金融審批權,給國家造成巨大資金損失;在信貸審批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指出,蘇樹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他還涉嫌違法發放貸款、違規出具金融票證、受賄犯罪,膽大妄爲,內外勾結,喫裏扒外,肆意踐踏國家法律,是“風腐一體”、甘於被“圍獵”的典型,必須嚴肅懲處。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光大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蘇樹德開除黨籍、開除處分;經南寧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券商中國記者此前報道,中紀委網站於今年5月10日曾通報蘇樹德被查消息。資料顯示,蘇樹德生於1962年5月,現年60歲,廣西賓陽人,早年曾任光大銀行南寧星湖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南寧管理部主任助理、南寧支行副行長等職。

2005年5月,蘇樹德進入光大銀行南寧分行,成爲這一省級分行的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不到半年他又升任光大銀行南寧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直至2016年4月轉任中國光大銀行巡視員至今。

值得一提的是,從光大銀行南寧分行“一把手”退居二線時,蘇樹德年僅54歲。券商中國記者瞭解到,2017年11月,廣西銀監局曾向光大銀行南寧分行開出一張170萬元的罰單,其中載明該分行違規辦理授信業務,蘇樹德對相關違法行爲負有責任,被處以“取消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3年”。

光大銀行幹部頻頻“落馬”

事實上,蘇樹德已經是光大銀行南寧分行第二位“落馬”行長。2021年7月20日,中紀委網站通報,時任光大銀行南寧分行行長的周江濤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同年11月周江濤被“雙開”。

據中紀委彼時通報,經查,周江濤違規審批大額貸款,並造成重大損失,長期與多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爲有關企業在獲得貸款、下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從履歷來看,這兩位“落馬”的光大銀行省級分行“一把手”之間並無工作交集。蘇樹德擔任光大銀行南寧分行行長期間,周江濤一直在光大銀行西安分行任職;2016年蘇樹德退居二線,而2020年7月周江濤才調任南寧分行擔任行長,任職不到一年就被查。

券商中國記者不完全統計發現,自2021年以來,光大銀行已有多名高管落馬,包括: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蘇樹德,光大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華宇,光大銀行南寧分行前黨委書記、行長周江濤,光大銀行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夏偉等。

據瞭解,2021年9月下旬,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對25家金融單位黨組織開展巡視,其中就包括光大集團。

今年2月22日,中央第五巡視組反饋巡視情況,指出該集團存在推動金融板塊迴歸本源、專注主業還有不足,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潔風險較高,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比較突出,部分直管企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等問題,並表示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金融反腐持續深入

值得一提的是,恰在中紀委網站通報蘇樹德被雙開的同一日內,另一家股份行分行原行長也通報被查。

具體爲: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寧波市紀委監委消息,中信銀行寧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吳學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寧波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今年以來,金融反腐工作仍在持續深入。2月28日召開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24次會議就提出,要高度重視防範金融風險,加強金融系統黨的建設,強化全面從嚴治黨嚴的氛圍,把嚴的要求落到實處,加大金融監管力度,堅決懲處金融領域腐敗,查處違紀違法人員。

“有油水的地方最容易滑倒。”中紀委網站曾刊文指出,金融等重點領域大多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資密集、資源集中,腐敗問題易發多發,任由其滋生蔓延勢必造成嚴重危害。“因此,金融反腐要緊盯‘關鍵少數’、關鍵環節,實施‘精準打擊’。”該文稱。

隨着黨中央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戰略部署,懲貪治腐形成強大震懾效應,促使越來越多身處資源開發、審批監管、金融投資等領域重要經濟崗位的問題幹部主動投案。

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有10357人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2020年、2021年,這一數字分別增至1.6萬人、3.8萬人。

券商中國此前報道,2021年底,就曾發生過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原黨委委員陳耀明、西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田偉兩名金融系統幹部在同一日主動投案的情況。

“‘問題幹部’尤其是涉嫌違紀違法的省部級幹部主動投案,緣自持續高壓反腐態勢形成的強大震懾,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政策感召指明的正確出路。”中紀委網站7月底刊文指出,事實證明,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的疊加效應下,對於已步入歧途的“問題幹部”而言,丟掉僥倖心理、放下思想包袱,相信組織、依靠組織,迷途知返、主動投案纔是唯一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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