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讓更多人減少生孩子的後顧之憂,社保也出大招了。

社保支持生育打出“組合拳”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7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在完善生育保險等相關社會保險制度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意見明確,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未就業婦女通過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生育醫療待遇。爲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保障其生育權益,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馮文猛對中新財經表示,意見針對不同人羣面臨的突出問題,明確了做實這幾類人生育保險的操作路徑,朝着應保盡保的狀態邁了一大步。17部門出臺的相關措施,看似細小,但若全面實施落地,對於老百姓來說意味着真金白銀的減負,將提升更多人的保障水平,降低其生育成本,有助於增加其生育意願。

探索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

按照國家的規定,生育保險依法覆蓋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單位從業人員按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兩項待遇。

國家醫保局數據顯示,2021年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到了2.4億人,是2012年的1.5倍。未就業和靈活就業婦女的生育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參加基本醫保按規定報銷。

但是,靈活就業人員沒有固定的用人單位,不在生育保險法定覆蓋範圍,因此,適齡婦女生育期間往往暫時喪失勞動力,面臨沒有經濟來源的痛點。

馮文猛表示,現在靈活就業人員數量越來越多,相當一部分人屬於育齡期人員,但是生育保險主要覆蓋正規單位正式就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的適齡婦女生育時,多數只能享受所參加的醫療保險給予的相關醫療費用報銷待遇,無法享受到生育期的生育津貼等福利。

在馮文猛看來,生育津貼實際上對於適齡婦女生育期間收入有很強的補償作用,因此,探索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讓靈活就業人員也能領取生育津貼,對她們來說是實質性利好,對於靈活就業人員的生育決策也形成一種激勵。

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劉娟指出,靈活就業人員中女性大多處於生育年齡段,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並享受生育津貼,有利於加強生育的相關保障。靈活就業人員就業不穩定,生育期間收入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將其納入保障範圍,有利於緩解其生育的後顧之憂。

國家醫保局表示,地方也進行了一定的實踐探索,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的保障範圍,在參加職工醫保的同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並享受生育津貼,實踐效果良好。

中新財經注意到,近期,浙江明確,自7月1日起,以在職職工身份參加浙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在生育時按規定可享受和其他參保職工同等標準的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和生育津貼待遇。

爲領取失業金人員繳職工醫保

(含生育保險費)

領取失業金的人員也有利好。

根據意見要求,爲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保障其生育權益,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馮文猛指出,通過動用失業保險基金的錢來爲領取失業金的人員支付職工醫保費和生育保險費,也爲這些失業人員減少了看病和生育的後顧之憂。目前失業保險基金的累計結餘不少,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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