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青网

8月16日,刘女士和女儿面带微笑地赶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林园派出所,将两面锦旗献给林园派出所的民警和辅警。

8月14日21时许,林园派出所辖区居民刘女士一家人带着11岁的女儿急匆匆地走进林园派出所接警大厅,向值班民警讲述了11岁的女儿,被某视频平台上一个账号名为XX的直播间主播,以不给刷礼物就报警抓人为由恐吓。

11岁的女儿出于害怕就用姥姥的银行卡向该视频平台直播间刷了价值4000余元人民币的礼物。警长杨敖、辅警陈洋核实此情况后,立即联系上了该视频平台客服,如实向平台客服通报了女孩的情况,一并阐明利害关系。在民警的法理并行下,最终,该视频平台将4000余元人民币如数返回。

事后,母女俩专程赶到林园派出所为警长杨敖、辅警陈洋献上了锦旗,女孩母亲感慨地说道:“多亏了人民警察主持正义,让我们免损4000余元,谢谢!”

警方提醒

1、提高防骗意识。网络毕竟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想要虚构一个身份非常容易,在没有弄清真实情况之前,请勿急着掏腰包。

2、增强辨识能力。互联网时代,切记一定不要仅仅通过头像、朋友圈照片来辨识一个你不认识的人,毕竟这样的图片网上一搜一大堆。

3、学会保留证据。网络聊天过程中,一定要保留聊天记录,尤其是发红包、转账、汇款的记录,因为这些东西对于警方取证十分重要。

4、及时报警求助。一旦发现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警方查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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