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北青網

8月16日,劉女士和女兒面帶微笑地趕到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林園派出所,將兩面錦旗獻給林園派出所的民警和輔警。

8月14日21時許,林園派出所轄區居民劉女士一家人帶着11歲的女兒急匆匆地走進林園派出所接警大廳,向值班民警講述了11歲的女兒,被某視頻平臺上一個賬號名爲XX的直播間主播,以不給刷禮物就報警抓人爲由恐嚇。

11歲的女兒出於害怕就用姥姥的銀行卡向該視頻平臺直播間刷了價值4000餘元人民幣的禮物。警長楊敖、輔警陳洋覈實此情況後,立即聯繫上了該視頻平臺客服,如實向平臺客服通報了女孩的情況,一併闡明利害關係。在民警的法理並行下,最終,該視頻平臺將4000餘元人民幣如數返回。

事後,母女倆專程趕到林園派出所爲警長楊敖、輔警陳洋獻上了錦旗,女孩母親感慨地說道:“多虧了人民警察主持正義,讓我們免損4000餘元,謝謝!”

警方提醒

1、提高防騙意識。網絡畢竟是一個虛擬的世界,想要虛構一個身份非常容易,在沒有弄清真實情況之前,請勿急着掏腰包。

2、增強辨識能力。互聯網時代,切記一定不要僅僅通過頭像、朋友圈照片來辨識一個你不認識的人,畢竟這樣的圖片網上一搜一大堆。

3、學會保留證據。網絡聊天過程中,一定要保留聊天記錄,尤其是發紅包、轉賬、匯款的記錄,因爲這些東西對於警方取證十分重要。

4、及時報警求助。一旦發現被騙,一定要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協助警方查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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