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 本報見習記者 孫天驕 張守坤

□ 本報記者 韓丹東

充電寶、插頭、插座、水杯……日常生活中不起眼的身邊物品,可能是安裝有竊聽竊照定位功能的“間諜”設備。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市面上流傳有不少被改裝過的“間諜”充電寶,只需改裝內置一塊通信SIM卡,充電寶就能搖身一變成爲“竊聽器”“定位器”,隨時隨地實現遠程監聽和精準定位。

《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這類嚴重侵犯個人隱私並涉嫌違法的商品不只侷限於充電寶。有網店表示,其可以對各類物品進行改裝定製,生活中常見的藍牙音箱、插頭、錢包、打火機等都可以被改裝成竊聽器、定位器,並且消費者可以通過相關電商平臺購買。

多名辦案民警及有關專家介紹,此類商品呈現出專業化、隱蔽性高等特點,給懲治造成了一定的難度,建議對竊聽竊照黑灰產加大全鏈條打擊力度,同時市場監管部門、電商平臺等有關主體也應加強監管,淨化市場,保護公民合法權益。

竊聽竊照黑產猖獗

間諜商品花樣繁多

“想知道誰說你壞話了嗎?偷聽女生說話,員工說話,各種偷聽,本產品穿透性強,玻璃、金屬、門窗、牆都可以輕易穿透,可放大聽音……將設備緊貼牆面,開啓設備,隔壁發生了什麼瞭如指掌!對話清晰入耳!”在一款名爲“觸店”的小程序中,有一家網店打着“夫妻保健品”旗號販賣竊聽神器“隔牆有耳”。

店家將該商品分類在“偷拍錄像”一欄,原件帶插件全套價格380元,具有耳機及錄音輸出孔,號稱“500米內隨便聽”。

在記者對“隔牆有耳”進行詢問時,客服還不斷推薦店內其他產品,聲稱“隔牆有耳”只能聽聲音,還有可以偷拍錄像和定位的其他設備,如錄像手環、攝像水杯、改裝手機、遠程錄像藍牙音箱、遠程錄像手提包等。

客服告訴記者,改裝也是店內一個重要生意,只要不是體積過小的物品,都可以進行改裝。將掛衣鉤、插座等生活中隨處可見的小物件改裝成竊聽竊錄設備最方便,因爲“不會引人注意”。

像這樣暗地裏售賣竊聽竊照追蹤定位設備的網店不在少數。記者調查發現,在一些網購平臺上,以“監聽”“遠程錄音”“精準定位”“攝像頭”等關鍵詞進行檢索,仍能搜到大量相關商品,如車載GPS、遠程錄音筆、車載追蹤器等,有不少商品在名稱中直接以諧音或拼音形式標明“跟蹤神器”“jian聽”等內容。

在某款GPS定位器商品詳情頁中,一則介紹商品功能的視頻中上演了一出“小劇場”——爲了解老公的行程,妻子將一款半個手掌大的定位儀悄悄塞進老公的汽車座椅夾縫中,視頻的配文是“定位黑科技,他每天去哪都知道”。在該款商品的評價中,有不少購買者分享自己的“跟蹤竊聽”經歷。

一網友表示,“平時他老是跑出去,一次好幾天說公司忙,讓我看看他到底去哪了。定位很不錯,可以清楚看到他的位置,用了很多天都沒有被發現。”在該款商品的問答界面,還有不少消費者留言詢問“能否監聽”“是否隱蔽”“可以用來抓小三嗎”等問題。

還有一些人通過社交平臺提供竊聽設備或車輛竊聽服務。記者在某社交平臺發文稱需要“車輛定位”,不久便有多名用戶私聊稱可以提供相關服務。其中一名爲“鹿邑”的網友更是直接提出買家提供車牌和車輛位置,他們可以直接去現場進行安裝,路費、設備費、人工費等共計1200元左右。

需要警惕銷售漏洞

可能觸犯多重法律

受訪專家介紹稱,目前,GPS定位器這類產品尚未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在線上可以正常銷售,遠程錄音設備也可以購買。然而,花樣百出的竊聽竊照等“間諜”商品,讓不少人成了受害者。

在某分享類社交平臺上,以“被竊聽”“被偷拍”等爲關鍵詞進行檢索後,記者發現,不少網友分享了相關經歷。有網友說,自己無意中看到前男友和朋友的聊天記錄,發現前男友在她車裏放置了定位竊聽裝置,而她質問前男友時,對方卻說這是因爲自己太“關心”她了,且當時二人是男女朋友關係,前男友不認爲自己的行爲有出格的地方。

北京高界鵬凱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仲凱告訴記者,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兩高”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將個人信息範圍擴大至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

“在此理念下,住址、行蹤軌跡也被納入刑法保護範圍,繼而進一步確認了能夠鎖定公民個人住址、行蹤軌跡的竊聽竊照追蹤等商品的違法性。因此,將日常生活用品改裝成定位、竊聽裝置的商品爲法律所禁止。”張仲凱說。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謝澍說,即使是熟人之間使用,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仍然可能構成侵權。隱私權包括個人生活安寧權、個人通訊祕密權等,竊聽、追蹤可能構成侵權。只有在特定情形下,獲得授權的國家機關可以依法監聽。

他提到,隨着科技的進步,竊聽、竊照、定位等“間諜”商品的生產、銷售、使用門檻降低,這一類商品處於易獲取且難監管的狀態。有別於一般的錄音、攝影產品,既然是“竊”,就說明是在未經允許的狀態下使用的產品,對此更應當嚴格管理,避免因濫用而產生嚴重後果。

在張仲凱看來,關於GPS定位器、遠程錄音錄像設備等商品,如何判斷不能一概而論。此類商品有其合法、正當的使用功能,普通公民、組織有合法的使用需求,如戶外活動時家長對於兒童的定位,公民基於住宅安全而使用遠程錄音錄像設備等。這導致了監管難度的增加。今後立法中,在保證合法需求得到滿足的基礎上,國家相關部門應對此類商品作出進一步明確分類,並作出相應規定。

犯罪專業化產業化

須進行全鏈條懲治

對非法竊聽竊照設備的打擊迫在眉睫。

全國公安機關網安部門緊密結合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深入推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斷源”行動和打擊偷拍偷窺“掃雷”行動,依法嚴打非法生產、安裝、控制網絡攝像頭等竊聽竊照器材及偷拍偷窺違法犯罪。截至今年7月,共偵破案件140餘起,打掉非法生產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窩點40餘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80餘名,繳獲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及零部件10萬餘件。

近日,山東棗莊公安機關在廣東公安機關密切配合下,摧毀了一條從技術研發到零部件製造,再到成品組裝、銷售的特大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黑色產業鏈,打掉犯罪團伙5個,搗毀非法生產、銷售窩點16個,抓獲犯罪嫌疑人52名,現場繳獲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成品及零部件6萬餘件。

據辦案民警介紹,隨着網絡應用的不斷發展,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犯罪開始呈現新特點、新規律。一是專業化、產業化趨勢明顯,技術門檻不斷降低,犯罪成本也隨之降低。二是涉及人員多,地域分佈廣。當前,藉助互聯網和寄遞業的便捷性,違法犯罪的生產銷售突破地域侷限,分工體系日趨專業,線上線下銷售體系複雜交錯。三是多方式、多渠道逃避打擊。生產團伙反偵查意識較強,銷售作案手段方式隱蔽,線下銷售多打着以出售安防產品的名義,“掛羊頭賣狗肉”進行隱蔽銷售,給公安機關偵查帶來一定的困難。

張仲凱認爲,在全國公安機關“百日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同時,此類“間諜”商品仍然屢禁不止,對此類商品和商品銷售者的打擊,仍存在一定難度。

“在高壓打擊態勢下,此類商品的銷售方式更隱蔽,通過改變關鍵詞,或從線上交易轉爲線下交易,使得公安機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的難度加大。”張仲凱說,此外,此類商品通常由日常生活用品改造而成,普通公民缺乏專業知識,安全意識不足,難以發現被不法分子甚至熟人定位、竊聽,而未能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甚至在其發現時,個人隱私已被竊取,而設備已被取回或銷燬,進一步加大了懲治的難度。

在謝澍看來,在當前網絡犯罪猖獗的環境中,竊聽竊照往往並非個體行爲,極大可能只是網絡黑灰產犯罪的一環。打擊竊聽竊照非法追蹤商品的生產和銷售,需要進行全鏈條懲治,不僅要打擊竊聽竊照行爲本身,還要對其上下游犯罪進行甄別,包括製造、銷售竊聽竊照器材以及安裝、錄製、上傳、牟利變現的黑灰產業鏈,應當嚴厲打擊、綜合整治。並且,打擊和整治不能侷限於個案,應當多機關形成合力,由點到面實現全鏈條懲治,由個案入手,順藤摸瓜牽出整個黑灰產業鏈。

“網購平臺應當加大管理力度,一旦發現‘掛羊頭賣狗肉’或者明目張膽地銷售平臺禁止的竊聽、竊照設備的店家,應當按照平臺管理規則進行處罰。”謝澍說,對於此類商品的打擊難度主要在於線索的獲取,相關平臺一方面應當及時對用戶舉報進行反饋,一方面應當主動地、常態化地對相關商家的銷售記錄進行覈查。

張仲凱則建議,市場管理部門要切實堵塞入口環節的監管漏洞,遏制充電寶竊聽等黑產發展勢頭。相關部門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公衆的安全意識及預防知識,避免個人隱私被竊聽、竊照、非法追蹤,維護個人合法權益。

漫畫/高嶽

 

責任編輯:李科峯 ST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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