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網購快遞竟收到死亡小老虎,涉案兩人獲刑五年

死亡的小老虎竟然被郵寄了?

據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近日發佈的消息,五年前西安的一位市民收到的快遞包裹,打開後竟然是一隻死亡的小老虎,該市民當即報了警。該案件近日有了最新的處理結果,經西安鐵路運輸法院審理,兩名被告獲刑五年,並處以罰金。

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發佈消息中介紹,2017年7月,馴獸師李某所在馬戲團飼養的母虎產下一隻小老虎死胎,而李某私自聯繫陳某將該小老虎死體出售,作價1000元。據悉,陳某此前曾找到李某,表示想購老虎幼崽回來泡酒喝。

不過,陳某收到小老虎死體後,將小老虎死體藏於其租賃的地下室冰櫃內。之後陳某通過微信羣,尋找小老虎買家。

找到意向買家後,陳某又聯繫郝某讓其將小老虎死體包裝後郵寄到指定地點,並特別強調“在郵寄快遞的時候千萬不能寫真實姓名和電話”。郝某按照陳某指示,在某街道路口將包好的小老虎死體及填好的快遞單交給快遞員,郵寄至西安市某小區,結果陰差陽錯寄給了不相干的西安市民。此事也就此敗露。

近日,西安鐵路運輸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了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採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確定刑量刑建議,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陳某、郝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和2000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在該案件中,除了購買小老虎死體且指使他人違法郵寄的陳某獲刑外,幫助陳某郵寄的郝某也獲刑五年。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指出,郝某具體負責郵寄該快遞,系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爲。經鑑定,涉案小老虎死體價值人民幣50萬元,系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二被告人的行爲應當分別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在案件解析中指出,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只要存在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爲或者以食用爲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除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和“三有”野生動物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均涉嫌犯罪。

界面新聞記者也注意到,在多家快遞品牌寄遞的《電子運單契約條款》中,均有告知內容:確保託寄物不包含國家機關公文、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和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假冒僞劣和侵權物品等法律法規禁止和限制寄遞的物品。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表示,根據《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及所附《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的規定,寄遞企業完成收寄後發現各類禁止寄遞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製品等,應當停止發運,立即報告事發地郵政管理部門,並應當及時報告公安、野生動物行政主管等部門。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也要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不能確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應當要求用戶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用戶不能出具安全證明的,不予收寄。

不只是珍稀野生動物,《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也明確規定,禁止寄遞或者在郵件內夾帶各種活的動物。但這類情況在現實中仍然屢屢發生,近幾年電商平臺甚至出現過寵物盲盒等產業鏈,都需要通過寄遞的方式完成最終交易。

去年年底,江蘇鹽城網曝阜寧縣一快遞公司非法攬收活體寵物致使寵物大量死亡的案件受到熱議。當時圓通快遞客服對此回應表示,系第三方公司直接拉到轉運點攬收,發現是活物後已經取消了訂單。更早之前,中通快遞成都荷花池網點違規攬收活體動物,之後網點相關負責人被停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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