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農民也能繳公積金,龍港試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住房公積金制度

澎湃新聞記者 姚似璐

澎湃新聞9月1日從浙江溫州龍港市農業農村局獲悉,即日起龍港市正式在首批13個試點社區實施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住房公積金制度,將農民羣體納入公積金保障體系。目前,已有首批50位農民提交建繳申請,經審覈後將由市公積金管理部門爲其開立個人賬戶。

龍港是農民集資建設的全國第一座農民城,2019年8月龍港鎮撤鎮設市,成爲全國首個“鎮改市”,也是目前全國唯一實行“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縣級市,直轄102個社區。全市現有常住人口46萬餘人。

“約一半市民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融資難、融資成本高、貸款時間短等,是制約他們建房、購房的難題。”龍港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總農藝師蔡啓堯告訴澎湃新聞,長期以來住房公積金僅限城鎮職工繳納。爲破解機制壁壘、資格審查、資金監管等障礙,龍港參照溫州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模式,由市農業農村局、公積金分中心、財政局等建立協商機制,監管財政配繳資金使用,並接受審計監督。

據介紹,在首批13個試點社區,年滿16週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均可納入公積金建繳對象,涵蓋在村務農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等,覆蓋人羣達23868人。申請者可按照不低於龍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10%的比例,自願繳納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6個月後,可享受15萬至50萬元不等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建繳住房公積金的“無房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還可按月享受財政配繳補助,標準爲個人月繳存額的25%,最高不超過每人每月75元。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賬戶封存滿6個月的,可申請辦理銷戶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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