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法院報

本報訊 近日,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專門針對中老年人羣實施的養老詐騙案,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杜某某等4名被告人刑罰,責令將詐騙款項退賠被害人。

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間,被告人杜某某在明知已無法辦理一次性補繳類型養老保險,且其本人存在資金鍊斷裂、鉅額債務難以清償、財產均已被查封的情況下,夥同被告人嶽某某、杜某華、姚某某,對外謊稱有能力“以頂替某破產水泥廠臨時工名額”的方式,爲臨近退休的人員辦理一次性補繳類型養老保險。杜某某與其他被告人約定了獲利方式、繳款數額,採用由其本人直接收取、夥同其他3名被告人共同收取、發展其他中間人收取後轉交等手段,收取1000餘名被害人的參保款,向被騙者作出虛假承諾,並通過製作虛假檔案、少量退款等手段安撫參保人。參保款被4名被告人全部用於投資、清償自身債務、個人消費等。

經查,被告人杜某某共計詐騙參保羣衆1000餘人,詐騙參保款項達2900萬餘元,其他3名被告人的詐騙金額在700萬餘元至1000萬餘元之間,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嚴重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權益。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杜某某等4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判處4名被告人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相應罰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責令將詐騙款項依法退賠被害人。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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