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漢廷認爲,橫琴在科技創新層面獨具優勢,既可以充分發揮內地舉國體制、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又可以充分發揮澳門、香港成熟的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優勢,其獲得的一系列政策紅利爲琴澳稅負趨同、產業遷移、人才...

2021年9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橫琴方案》),標誌着合作區建設進入全面實施、加快推進的新階段。一年來,粵澳雙方通力合作、乘勢而上,在推動管理機構組建、重大政策落地、創新資源集聚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效。

尤其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內一批高科技企業正在迅速崛起,已初步形成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生態圈。截至目前,註冊地爲橫琴的科技型企業約1萬家,其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335家,建成科技企業孵化器、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創新平臺20家。

近日,圍繞橫琴如何激發創新發展動能,如何發揮好橫琴在“廣深港澳科創走廊”中的獨特優勢等,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下稱:南方財經)專訪了浙江大學區域協調發展研究中心(國家高端智庫)教授、粵港澳大灣區科學論壇祕書處首席研究員房漢廷。

房漢廷認爲,橫琴在科技創新層面獨具優勢,既可以充分發揮內地舉國體制、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又可以充分發揮澳門、香港成熟的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優勢,其獲得的一系列政策紅利爲琴澳稅負趨同、產業遷移、人才流動打通了“梗阻”,有利於琴澳進一步形成創新加速效應。

橫琴科創三大長板優勢

南方財經:目前,科技創新正成爲橫琴最亮眼的特色之一。粵澳合作爲何會選擇將科技創新作爲重要突破口?其在推動創新方面有哪些短板和優勢?

房漢廷:之所以將科技創新作爲粵澳合作的突破口,關鍵是橫琴擁有三個自己獨特的長板優勢。

一是區位佔位優勢。橫琴地處珠海與澳門小經濟圈的同時,又是粵港澳大灣區經濟圈的珠澳極點,這樣不僅來自澳門、珠海的創新資源可以直接配置於橫琴,在橫琴形成珠海、澳門經濟圈的第三創新極點,而且來自廣州、深圳、香港的創新資源,也可以通過“廣深港澳科創走廊”溢出到達橫琴,並助力“澳珠”逐漸進階爲與“港深”“廣佛”並列的大灣區第三極點。

二是制度創新優勢。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是“一國兩制”下的粵港澳三地合作創新體,可以充分發揮內地舉國體制、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又可以充分發揮澳門、香港成熟的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優勢,使有爲政府與有效市場得到有機結合。

三是資源吸納優勢。橫琴是在周邊都已得到比較充分發展的基礎上啓動的,不僅可以承接成熟區的資源溢出,還可通過邊緣創新效應,引致境外資源向橫琴轉移,並帶動域內資源發生化學反應。

當然,作爲一個新城直接進行創新驅動發展的天然短板也不容忽視。一是研發資源欠缺。創新驅動的第一要素是科學技術及其規模化應用。橫琴在科教資源上缺乏積澱和積累,高水平大學和高質量研究機構的導入和發展都需要5年以上的時間,而到科研成果及人才的規模化產出則需要10年以上的時間。顯然,這種自然演進的研發資源富集模式,橫琴是難以等待的,而破解之策自然是加大研發成果的規模化導入,成爲研發成果財富化的沃土。

二是企業家資源的不足。目前在橫琴註冊的科技型企業雖然有1萬家左右,但有多少可以成長起來,有多少可以成長爲行業龍頭乃至領袖企業,目前還無法預料。一個缺乏創新企業家羣體的經濟體,創新資源是不會得到優化配置的。因此,要綜合利用政策優勢,爲企業家和創業者創造“創新創業創富”的生態環境,特別是當一批根植化企業家成長起來後,市場的自組織功能就可以順暢運轉起來。

三是金融資本資源的缺口。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所有的創新活動都需要與之相匹配的金融資本支持。從目前橫琴的金融資本保有量以及可吸引量看,與橫琴的發展願景相比還有着不小的缺口。金融資本既是創新驅動的重要要素,又具有天然的逐利本能,只有不斷使其增值才能吸引更多的資本加入橫琴的創新活動。以橫琴的實力和能力,應該爲天使投資、創業投資這些長期資本創造更便利的投資條件和退出條件,爲商業銀行爲主的短期信貸資本創造更富有流動性的證券化條件。

打造橫琴科技創新“尖點”

南方財經:如何理解科創走廊對於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作用?橫琴在其中可以扮演的重要角色?澳珠極點在牽引珠江西岸創新發展方面的作用?

房漢廷:世界是平的,但創新是尖的。橫琴作爲粵澳深度合作區,簡單地複製澳門或者珠海已有的發展模式,幾乎沒有多大價值,唯有努力成爲科技創新尖點甚至極點,才具有後發優勢,纔可能成爲擁有澎湃動力的區域創新發動機,纔可能成爲粵澳深度合作的突破口。

概括地講,打造橫琴科技創新極點的價值可以從微觀、中觀和宏觀三個視角看。

微觀上看,珠海以製造業立市,財富創造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動力多數來自制造業這個發動機,澳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運營多以服務業爲支撐。珠海、澳門的產業結構在過往的歷史進程中都發揮出了巨大的價值,但進入2010年以來也同樣面臨一些挑戰。在這樣的現實下,將橫琴聚焦到科技創新極點打造這個願景上來,可以在保持珠澳基本格局穩定的同時,在特定的時空下形成創新要素的集聚,進而成爲創新極點。這樣的佈局一旦獲得成功,溢出效應就會率先覆蓋到珠澳,促進珠澳產業轉型升級。因此,當橫琴成爲創新發動機後,會直接帶動珠海、澳門的創新驅動發展躍上一個新臺階。

中觀上看,橫琴與珠澳共同構成了粵港澳大灣區的第三組團(廣佛莞可以看作第一組團,港深可以看作第二組團),其創新能力及影響力明顯不及第一組團和第二組團,亟待通過域內創新極點的集聚、輻射、帶動能力,提高珠澳整體的創新實力和創新能力。“珠澳”組團如果擁有了一個“橫琴深度合作區”級別的創新發動機,就有可能實現粵港澳大灣區三大創新組團良性的競合態勢。

宏觀上看,新時期的“一國兩制”如何演進,如何把珠海和澳門實行兩個不同社會制度又毗鄰的城市,打造成開放創新、融合創新、協同創新的典範,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的重中之重。從開放創新角度看,珠海牽動着縱深極大的內地,澳門連接着更廣泛的國際市場,需要爲開放創新提供一個規模化的“試驗場”;從融合創新角度看,需要有一種體制機制可以兼容珠海與澳門的創新要素自由流進與流出;從協同創新角度看,珠澳協同也需要一個大的試驗場,通過珠澳之間各種要素的接觸、結合,直至協同。

讓政策紅利形成創新加速效應

南方財經:你如何看待政策紅利對橫琴發展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吸引國際高端人才起到的作用?第一步完成“引得來”之後,下一步如何完善“發展得好”“留得住”的問題?

房漢廷:從2009年8月14日國務院正式批准實施《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以來,驅動橫琴發展的第一動力一直是“優惠政策”。特別是2021年9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更是明確規定,對合作區符合條件的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在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橫琴所獲得的這一系列政策紅利,將會產生怎樣的“蝴蝶效應”,是否真的會成爲創新驅動發展的第一動力?

從政策所涉範圍看,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易得性有了大幅度提升。《橫琴方案》明確了科技研發、高端製造、中醫藥、現代金融等9大類150項的產業,都可以享受到15%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比2021年以前的受惠企業產業範圍擴大了近一倍,對於吸引更大量企業的入區發展創造了比較好的條件。

從個人所得稅優惠幅度看,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也會產生比較大的吸引力。我國對個人所得稅一直實施的是累進稅率制,即個人所得越多稅率也越高。《橫琴方案》對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讓這些人才有更多的實際獲得,可以形成人才集聚效應。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政策效應的另一個看點是粵澳政策“套利”空間的消失,有利於澳門企業、澳門人到橫琴創新創業。總體看,《橫琴方案》的稅收優惠政策,基本達到了澳門水準,爲琴澳稅負趨同、產業遷移、人才流動打通了“梗阻”。

有所得稅稅收政策優惠,並不一定就會釋放出真正的政策紅利。特別是所得稅率的優惠,一定是建立在有所得基礎上的。當一個企業或一個個人,沒有應稅收入的時候,即使全部免徵所得稅也是毫無意義的。從橫琴深度合作區目前的企業構成看,規模以上且有比較高應稅收入的比例並不高,這些企業更需要在融資支持以及增值稅上給予優惠,給企業一個成長和發展的時間,達到培育企業、涵養產業的目的。從橫琴深度合作區的就業人員構成看,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佔比還不高,大多數勞動者享受不到這項個人所得稅紅利,形成的紅利效應有限,建議將這項政策優惠擴大到適用於整個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所有工薪收入者,讓域內的工薪者都能獲得政策紅利的激勵。

(作者:彭敏靜 編輯:李振)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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