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

本應無理由承保的交強險業務,現在卻變成部分地區保險機構的保障“禁區”。

此前,因接到羣衆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的線索,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九督查組日前在暗訪調查中發現,河南省鄭州市、焦作市等地以摩托車爲代表的高賠付車型存在交強險投保難的現象。針對這一問題,河南銀保監局日前表示,儘快對涉事保險公司進行嚴肅查處,並在河南省範圍內全面排查。河南省保險行業協會又聯合在河南省經營交強險的40家財產險公司做出“不拒保高賠付車型交強險”的承諾。

一邊是監管部門爲提高高賠付車型的交強險承保服務效率而採取各種措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另一邊卻仍有保險機構屢屢觸及監管“紅線”。車主投保交強險爲何如此之難?

多地車主遭遇交強險投保難

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明確規定,機動車必須投保交強險,摩托車也不例外。同時,投保人在投保時所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也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雖然有明文規定,但保險公司經常通過多種方式變相拒絕承保。

根據督查組在河南省的調查,一些保險公司對於摩托車交強險的辦理需求比較淡漠,設檻拒保現象時有發生。不少保險機構在受理交強險時,明確提出需要投保人同時購買家財險、意外險等險種。如焦作市某財險公司在辦理交強險時要求搭售200元意外險,另一家財險公司需要搭售360元的意外險。

此外,鄭州市、焦作市等地的不少保險公司或以不辦理摩托車交強險業務、業務員沒有權限受理、系統故障等理由拒絕承保;或設定不合理條件,將部分無法完全滿足條件的車主拒之門外。保險公司在承保時經常附加各種苛刻條件和繁瑣程序,意在讓車主“知難而退”。相當數量摩托車脫保,已對羣衆日常生活和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影響。

不僅如此,另有報道稱,在福建省的部分新能源貨車主也遭遇了投保交強險難題。一位福建寧德車主反映,自己用來跑運營的新能源貨車在續保時遭遇到交強險拒保。爲此,他跑了多家保險公司,都未能得到辦理。當地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談新能源貨車“色變”,其表示連新能源麪包車都很難承保。

由此可見,交強險投保難題不是個案,而是全國的“老大難”問題,且其所涉及的車種也不只有摩托車,還有營運貨車、出租車等高賠付車型。據記者瞭解,除上述地區外,遼寧省鞍山市也曾有多位出租車車主反映,在交強險到期後聯繫當地多家保險公司進行續保,均被告知拒絕承保出租車交強險;湖北省十堰市某車主在向當地銀保監局投訴後才得以爲自己的摩托車購買交強險……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

事實上,近年來,保險公司因拒保交強險收到監管罰單的情況層出不窮。例如,2022年2月,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因拒絕和拖延承保車輛交強險被廈門銀保監局處以罰款15萬元,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5萬元;2021年10月,人保財險無錫市濱湖支公司黃巷營業部、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中心支公司、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中心支公司第一營銷服務部因拒絕承保交強險,分別被無錫銀保監局處以10萬元罰款。

生意經難念監管缺位

車險綜合改革後,交強險由盈轉虧,保險公司的“生意經”越來越難念。

數據顯示,2021年,交強險保費收入達2374億元,承保虧損卻高達44億元。2020年,交強險承保盈利128億元,同比降幅高達134%。

“車險綜合改革提高了交強險的保障金額,交強險責任限額從原來的12.2萬元提升至20萬元。雖然擴大了賠付範圍,保障功能獲得進一步提升,但保險公司賠付成本隨之高漲。同時,費率浮動係數浮動上限不變,下限從-30%擴大至-50%。優化後的費率浮動方案使車均保費進一步下降。”一位財險公司相關人士告訴《金融時報》記者,去年交強險承保虧損的直接原因主要是由上述兩方面導致。

保險公司在交強險業務上的賠付壓力增大、利潤空間受到進一步壓縮,其拒絕承保高風險、高賠付車型的現象時有發生也就不難理解。

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一些保險公司的交強險保費收入已經不能滿足賠付的需要。與普通商業車險不同,保險公司在交強險業務上沒有自主定價權,交強險費率也不會輕易調整。這導致在商業運作上,保險公司爲了盈利,會通過“交強險+商業險”的搭配來平衡交強險的虧損壓力。

除利益驅使外,監管缺位也是保險機構有法不依的根源所在。督查組認爲,河南銀保監部門近年來在收到衆多針對摩托車交強險難辦的投訴後,明知羣衆投保難以及保險機構存在涉嫌違法違規行爲,仍然僅對投訴情況進行協調解決,既未對違法違規事實進行現場覈查,也未就此進行排查整治,多年來竟從未做出一起專門針對該情況的行政處罰,監管明顯缺位,間接縱容了保險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爲。

對此,河南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稱,對治理摩托車等高賠付車型投保難問題,河南銀保監部門近年來採取了多種措施,包括多次發文傳達、與相關部門共享信息、聯合行業協會共同監管、建立保險機構主體責任人制度等,但仍頻頻發生投保難問題。

該負責人還表示,河南銀保監局將對保險公司對下級機構是否存在設限考覈、捆綁銷售等問題進行重點檢查,並加強日常監測,優化服務,儘快推動建立網上交強險投保平臺,破除保險機構對羣衆投保設置的不合理障礙。

9月13日,河南保險業協會官微發佈消息稱,爲提升高賠付車型交強險承保服務效率,其聯合在豫經營交強險的40家財產險公司承諾:不以任何理由拒絕、變相拒絕或拖延承保交強險;不以任何形式強制搭售、變相搭售其他保險產品或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平衡經濟賬與民生賬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2021年度機動車交強險經營情況顯示,過去一個完整年度內,交強險承保機動車數量3.23億輛(其中汽車2.87億輛), 保障金額64萬億元。

作爲一種肩負着社會管理職能的強制性商業保險,交強險能夠在最大程度上爲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交強險的保障水平和服務能力是否能有效發揮,關乎着車險綜合改革紅利能否深入惠及廣大消費者。

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主任魏晨陽認爲,應繼續堅定不移深化車險綜合改革,推動行業提升交強險經營效率和服務質量,優化交強險制度機制,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保險保障需要。

“爲實現交強險業務的持續、健康與穩定發展,一方面可加強引導,助力保險公司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成本,充分利用資金實現盈利,更好地服務於市場發展;另一方面也應擴寬財產保障途徑,積極探索吸納多方資本,加快推進產品創新相關制度建設,增強交強險的經營活力,保障交強險的持續經營。”魏晨陽說。

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的金融業內人士表示,科技賦能或許是解決交強險投保難題的突破口。險企可以借力第三方科技公司或加強自身科技能力建設,提升風險管控能力水平。比如通過大數據蒐集、分析、運用技術,掌握駕駛人員的行爲和行程軌跡,爲出險車輛理賠提供精準依據。

此外,監管部門應嚴厲打擊營運車輛保險承保中的違法違規行爲,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規成本,並將帶頭擾亂市場秩序、影響車險改革發展的保險機構列爲現場檢查、非現場監測的重點監管對象,構建起“不敢違、不能違、不想違”的長效機制。

“一言以蔽之,險企應平衡好‘經濟賬’與‘民生賬’,堅持迴歸保障本源,以保險的科技化來提升營運車輛承保查勘理賠服務等全過程的風險管控保障能力。只有不斷加強創新、練好內功,才能在服務客戶與自身發展中互利共贏。”上述人士表示。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