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吳文汐 廣州報道   9月21日,廣州市發改委印發《廣州市氫能基礎設施發展規劃(2021—2030年)》(下稱《規劃》)。《規劃》以白雲、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等區爲重點,結合其餘各區實際情況,進行氫能基礎設施佈局。

《規劃》基準年爲2021年。參考《廣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2019-2030年)》中的目標,《規劃》提出,“十四五”階段新建制氫站1座,累計建成制氫站3座以上;累計建成加氫站50座以上;開展1-2座制氫加氫合建站建設,1-2座儲氫站(或依託制氫站、制氫加氫合建站、加氫站統籌考慮儲氫)有關工作。

據瞭解,截至2021年4月,廣州共建成5座加氫站,均分佈於黃埔區。在氫能產業快速發展下,加氫站布點不足、分佈不均的問題將會影響到後續燃料電池汽車的規模化應用推廣。在此背景下,《規劃》的推出,將有利於破解上述難題。此外,《規劃》還綜合考慮了制氫、儲氫等環節難點,並提出相應的基礎設施建設保障。

細化加氫站區域佈局

除提出“十四五”階段建設制氫站、加氫站、儲氫站數量目標外。《規劃》中同時提出,“十四五”期間,形成3.5萬公斤/天(1.3萬噸/年)燃料電池用氫氣制氫能力,形成不低於4.0萬公斤/天加氫能力(1.5萬噸/年),可以滿足6000輛以上氫燃料電池車運行用氫需求。

展望2026-2030年,《規劃》提出,新建加氫站50座以上,累計建成加氫站100座以上,形成5座以上制氫加氫合建站佈局,3-4座儲氫站佈局。形成10萬公斤/天(3.6萬噸/年)燃料電池用氫氣制氫能力,形成10萬公斤/天(3.6萬噸/年)以上加氫能力,可以滿足氫燃料電池車商業化運營需求。

據瞭解,目前廣州市建成的5座加氫站均分佈於黃埔區。爲了落實廣州市“一核心、一樞紐、三基地”氫能產業佈局,確保廣州市氫能產業可持續發展,《規劃》以白雲、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等區爲重點,結合其餘各區實際情況,進行氫能基礎設施佈局。

根據《規劃》,白雲區和黃埔區規劃建設的氫能基礎設施數量領先。白雲區規劃建設氫能基礎設施52座:加氫站51座,制氫加氫合建站1座(根據氫能產業發展情況實施)。黃埔區規劃建設氫能基礎設施47座:制氫站3座,其中2座爲已建成制氫站;制氫加氫合建站5座,其中1座已建成;加氫站39座,其中4座已建成。

規劃實施後,廣州市將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氫中心,以60公里最優供氫距離考慮,能夠保證基本覆蓋整個廣州市,進而有效地降低氫氣運輸成本。廣州市基本形成較爲全面的加氫站網絡,覆蓋廣州市內主要幹線。

與此同時,在廣州-東莞-深圳、廣州-佛山-陽江、廣州-中山-珠海的高速公路上均佈局有加氫站,與廣州市內主要幹線上的加氫站布點,形成氫能走廊。這將有利於廣州與省內其他工業副產氫和可再生能源制氫資源豐富的地區相連,形成城市羣間的聯動發展。

允許站內電解水制氫

廣州市的城區相關設施建設已經趨於成熟,而加氫站作爲新能源設施,擇取新的理想位置有一定的難度。

《規劃》提出,爲利於氫燃料電池汽車在公交車、環衛車、出租車、私家車等領域的推廣應用,匹配《廣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2019-2030年)》各階段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目標,在做好安全評估、與周邊重點敏感設施依法保持合理距離的前提下實施,中心城區的加油加氣站在市場成熟時可轉爲加氫站。

同時,《規劃》從制氫和加氫兩個方面提出基礎設施建設保障。

制氫方面,提出加快推進廣石化、廣鋼氣體等企業制氫項目建設,允許企業在廠區外建設車用氫氣提純裝置和集中充裝設施,提高氫氣供應能力。

允許在加氫站內電解水制氫,落實燃料電池汽車專用制氫站用電價格執行蓄冷電價政策,積極發展谷電電解水制氫。允許發電廠利用低谷時段富餘發電能力,在廠區或就近建設可中斷電力電解水制氫項目和富餘蒸汽熱解制氫項目。

加氫方面,提出允許在物流園區、露天停車場、公交站場和燃料電池汽車比較集中的路線利用自有土地、工業用地、集體土地、公共設施用地等土地,在滿足安全規範的前提下建設自用加氫站。

鼓勵利用現有加油(氣)站改擴建加氫站,在滿足有關技術標準要求前提下,重點支持油、氫、氣、電一體化綜合能源補給站建設,現有加油(氣)站在紅線範圍內改擴建加氫站的,可視爲已納入本布點規劃。新布點加油站原則上應同步規劃建設加氫設施。

此外,《規劃》提出,鼓勵企業先行先試,創新發展模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廣州經驗,推動氫能產業發展。其中具體提到了新能源制氫項目實施,探索開展液態儲氫、有機質儲氫、固態儲氫等儲氫新工藝、新技術試點,探索在廣東電力交易平臺上增加制氫用電交易品種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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