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紀委監委9月21日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馬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律和規矩意識,執法破法,帶壞了雲南監獄系統的風氣,污染了雲南監獄系統政治生態,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錄用、職務晉升中,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分配、購買住房中違規獲利,搞權色交易;干預插手建設工程發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規設立和使用“小金庫”;斂財好物,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稱,馬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馬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馬林曾長期任職雲南省監獄系統,2016年8月退休,去年10月被查。

官方履歷顯示,馬林出生於1956年,早年曾任:臨滄行署交通局副局長、局長,臨滄縣委書記,臨滄行署副專員,臨滄地委副書記等職。

2004年起,他轉任政法系統,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政委,2007年任雲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政委、黨委書記(副廳級),2008年任雲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副廳級)、黨委書記。

2009年到2016年,他一直任職雲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正廳級)、黨委書記,雲南金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16年8月,馬林退休,至被查。

今年8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馬林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麗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馬林利用擔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雲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雲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已有多人被查。

今年8月,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施繼芳,被查;今年3月,時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督查專員兼雲南金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付建強,被查;去年10月,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總工程師兼雲南金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包坤,被查。

今年6月7日,據“雲南監獄”報道,按照5月31日雲南省紀委省監委“從馬林等案件中汲取教訓,推進全省司法行政系統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大會要求,根據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安排部署,全省監獄系統33個單位黨委迅速行動,及時召開專題黨委會議,迅速傳達警示教育大會精神,堅決擁護、堅決支持省委、省紀委省監委對馬林的處理決定,各基層單位黨支部及時組織開展“肅流毒、談認識、講危害、作剖析、抓整改”專題討論,堅決做到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深查徹查問題和不足,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明確初步貫徹落實措施,警示廣大幹警職工輔警思想上繃緊“防腐弦”,行動上不越“警戒線”,自覺做到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報道稱,以“嚴、深、細、實”肅清流毒影響:堅持“嚴”的基調,黨委及時開展專題討論,與會同志表明態度,談認識,講危害,堅決肅清馬林等人流毒影響;突出一個“深”字,把自己、職責和工作擺進去,深挖思想根源、深刻吸取教訓,從思想上警醒警示;查擺問題求全求“細”,全體幹警舉一反三,全面細緻查問題;把整改落在“實”上,壓實黨委班子成員和支部責任,實施清單化整改,不斷修復淨化監獄政治生態。

馬林簡歷

馬林,男,漢族,1956年7月生,山西沁水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74年10月參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4年10月至1977年12月,臨滄地區鎮康縣勐捧公社知青;

1977年12月至1978年3月,在臨滄行署外貿局工作;

1978年3月至1981年12月,在重慶建築工程學院道橋系公路專業學習;

1981年12月至1992年6月,在臨滄行署交通局工作,先後任交通科副科長、副局長、局長;

1992年6月至1996年5月,任臨滄縣委書記;

1996年5月至2002年2月,任臨滄行署副專員;

2002年2月至2004年7月,任臨滄地委副書記;

2004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政委;

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雲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政委、黨委書記(副廳級);

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雲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副廳級)、黨委書記;

2009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雲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正廳級)、黨委書記,雲南金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16年8月,退休;

2021年10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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